吳文遠掟三文治判囚 法官:尊重表達自由,但不容許暴力 發表於 2017-10-31 09:30 分享 讚好 0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涉嫌向到中環高主教書院票站投票的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最後擲中署理總督察劉泳鈞,今日因為普通襲擊罪罪成而被判入獄三星期。 法官表示,今次判決針對暴力、違法行為。法官強調法庭一向尊重表達自由,但不容許暴力。所以判刑需要有阻嚇性,考慮到三文治的攻擊性,判刑三星期。 原圖:港人講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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