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剪布」程序?】 擬擴大​立法會主席權力 可不表決「瑣屑無聊」修正案
【研究「剪布」程序?】 擬擴大​立法會主席權力  可不表決「瑣屑無聊」修正案

近年議員拉布現象不斷,致使大量議案被拖延而無法獲通過,有見於此,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就處理拉布程序向議員發問卷。

委員會的建議主要循三大方向:1)是編配法案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的討論時間及程序;2)修訂《議事規則》57(4)(d)條,將明文規定不可動議全體委員會主席認為「瑣屑無聊」或「無意義」的修正案;3)參照英國及加拿大的做法,修改《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主席選取修正案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進行辯論或表決。

如按此三大方向進行修訂,在未來,立法會主席將可就他認為瑣屑無聊的修正案,不進行表決;至於甚麼修正案可在全體委員會辯論,亦可由主席選取。

立法會秘書處要求議員於下個星期三前回覆。

原圖:大公報、港人講地資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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