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日發表《2015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經恆常現金政策介入下的貧窮率維持於14.3%,整體貧窮人口為97萬人。報告顯示,雖然18歲以下、18歲至64歲人士的貧窮率錄得跌幅,但65歲或以上、即長者的貧窮人口卻上升14,700人,因而令整體貧窮人口增加9,300名。坊間不少媒體一窩蜂批評政府扶貧政策失敗,但只要細閱報告內容及當中統計數字,卻會發現,所謂的「長者貧窮」現狀可能完全是另一回事。
近31萬長者被界定為貧窮 當中近18萬長者報稱沒有經濟需要
在2015年,經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本港有308,500名長者被界定為「貧窮」,當中有14.4%有領取綜援,其餘263,900(85.6%)貧窮長者中,高達97%均沒有從事經濟活動,即沒有工作。
倘若聚焦於263,900名非綜援貧窮長者,當中有超過三分之二,即179,200人報稱「沒有經濟需要」;而報稱沒有經濟需要的貧窮長者當中,多數(113,500或63.3%)居住於沒有按揭的自置物業。
《報告》指出,以住戶收入作為量度貧窮的單一指標,一些「收低入,高資產」人士會被界定為貧窮,有可能高估貧窮情況,近18萬名長者表示沒有經濟需要,當中大部分又居於沒有按揭的自置居所,反映貧窮長者當中有不少是擁有一定資產。
扶貧政策減少長者貧窮率
事實上,在政府各項恆常現金政策的介入下,長者貧窮率已經大幅減少,當中例如長者生活津貼減少長者貧窮率達7.6%,高於綜援的6.4%;所有恆常現金政策共令到15萬名長者脫貧,長者貧窮率減幅達14.7%。
除了長者貧窮率微升之外,18至64歲人士以及18歲以下兒童的貧窮率亦分別微跌了0.2%及0.1%(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至於社會非常關注的在職貧窮問題,在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非綜援在職住戶的貧窮率亦減少了0.2%至7.7%,人數由459,100減至447,800,相信倘若更多在職貧窮住戶申領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話,在職貧窮情況會進一步改善。
原圖: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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