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事務律師可在高院發言?《律政強人》講真定講笑?
【新聞睇真啲】事務律師可在高院發言?《律政強人》講真定講笑?

 

闊別多年再為無綫電視拍劇的方中信,由他與「老戲骨」廖啟智主演的《律政強人》叫好又叫座,該劇日前之大結局更上演了一幕方中信與廖啟智於高等法院鬥法的大對決。有不少網民都懷疑,明明由方中信飾演的張強與由廖啟智飾演的KC Lau也是事務律師,理論上不能在高等法院發言,《律政強人》有關劇情到底是否合乎實情呢?

為了尋求答案,筆者就查找由一眾香港法律學者撰寫的《香港法概論》一書,書中寫明事務律師除非獲法院頒發高等法院的發言權,否則他們只能在裁判法院、區域法院以及高等法院的內庭聆訊代表當事人。

不過,到底是否只有大律師能夠在高等法院、終審法院的公開聆訊中享有發言權的問題,自1990年代中期起就備受爭議;最後,香港特區政府在2010年修例,容許合資格並通過了一獨立評審委員會的評審律師獲取較高級法院的上庭發言權。在2013年首批申請人當中,就有15名事務律師通過評審獲得發言權。所以,《律政強人》裡頭方中信與廖啟智能夠在高等法院對決,是有實事根據的。

至於為何由黃智雯(劇中飾演方寧)之民事訴訟案會在高等法院審理,原來民事訴訟案會視乎案件類別以及索償金額由不同級別的法院審理,索償五萬元以下的案件由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索償金額五萬元以下及一百萬元以下的案件由區域法院審理,超越區域法院管轄權的索償案件則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劇中的黃智雯要求索償500萬港元,故此由高等法院審理,也合情合理。

原圖:T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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