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無足夠資料認定李波之情況屬於通報機制範圍
黎棟國:無足夠資料認定李波之情況屬於通報機制範圍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李波失蹤事件。會上,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根據廣東省公安廳回覆,並沒有足夠資料認定李波的情況,屬於通報機制內的範圍,無法得知李波是否被拘留。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則指,相關的通報機制並沒有設下時限。

黎棟國表示,根據相互通報機制,內地公安部會在港人在內地被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扣留及逮捕時通知香港警方。公民黨郭榮鏗追問李波是採取那一種措施時,黎棟國回應指,目前沒有足夠資料認定李波的情況屬於通報機制範圍;如事件屬機制內,按照雙方協議,對方會在盡可能的範圍內通知香港警方。

工黨李卓人則指,廣東省公安廳只回覆李波身處內地,認為香港「被摑一巴」,他關注政府會否將事件帶到中央。黎棟國重申,政府已透過多層級、多方面了解事件,並反映港人關注,強調政府並非「收埋隻手唔做嘢」,但目前不能透露曾接觸哪些部門或人士,而警方已去信要求與李波會面,正等候回覆。

被問到為何警方在發布李波案的最新消息時,往往都在深夜發稿,盧偉聰指,警方過往都是在傍晚才收到資料,求證需時;如果要拖延,警方可留待第二日再出稿。

原圖:RTHK、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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