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福來:若不修訂版權條例 不利本港創意工業發展
黃福來:若不修訂版權條例 不利本港創意工業發展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最快明日恢復二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黃福來接受電台專訪時強調,現時《版權修訂條例》已清楚說明那些用途可以獲得豁免,只會令網絡使用者較容易理解,有助他們知道自己受到甚麼保障。

黃福來表示,早年的公眾諮詢,結論是法律的確定性較為重要,可以避免無謂和不必要的訴訟,因此沒有採納「公平使用」原則。他認為,以「公平使用」作為版權法的最終目標「妥善」,但單單將「公平使用」的原則寫在法例內,在法律上是否操作到則令人猶豫,有需要深思熟慮。

他又認為,若不修訂版權條例,任由一直落後於其他國家,會不利本港的創意工業發展,因為相關的投資者不會想在版權保護不足的地方發展。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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