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晒利用價值,就當然人微言輕啦!//
英國《衛報》報道,因涉犯《港區國安法》潛逃英國被香港警方懸紅100萬港元通緝的黃大仙前區議員、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高級國際倡議幹事劉珈汶,日前被英國警方要求限制言行。報道指,劉居住地區所屬的泰晤士河谷(Thames Valley)警方曾上門找她,要求她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並且要求她要「避免參加公眾集會」及「停止任何可能對你引致風險的行動」。
劉珈汶認為,警方做法無異要求她「自我審查」,又質疑英國當局不保護她的言論和集會自由,反而將責任轉嫁到她本人身上,對此感到震驚。
泰晤士河谷警方回應稱,絕不會確認或否認受他們保護之個人的任何信息,也不會透露他們可能使用或未使用的保護措施,以免該等保護遭到削弱。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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