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為科技界 應向泛民說不
莫乃光為科技界 應向泛民說不

動筆之際,立法會財委會展開一連五天的加會,多位泛民議員早前擾擾攘攘,說是「暴力加會」,又扯上行政立法關係,一般市民對這些說法百思不得其解。

市民眼中,一般打工仔就算百般無奈,千般不願,工作未完成,就要「加班」,就是如此簡單。況且,要「加班」是因為泛民議員多番拉布、拖延時間,餘下的工作又關乎民生,實在難辭其責。就算如何自命「尊貴」的議員,也應盡忠職守,以如此牽強的理由反對「加班」,面對市民,情何以堪?

理據矛盾 盲跟泛民賴貓

泛民議員的「賴貓」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市民都見怪不怪。這次「加會」事件反而令資訊科技界的功能組別議員莫乃光頻頻曝光,在鎂光燈下的不是他為業界做了甚麼有建設性的事情,而是他在是否加會審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這個問題上的進退失據。

問大家一個問題:一個資訊科技界的議員應否支持盡快成立創新及科技局?根據常識判斷,答案顯然而見。但莫乃光的答案十分有趣,以下是根據傳媒報道歸納的4個重點:

1. 支持成立創新及科技局

2. 認為創新及科技局的撥款留待10月復會後審議較合適

3. 批評特首梁振英無意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4. 認為加開會議會將創新及科技局變成政治鬥爭的「磨心」

大家第一眼看完後會有種「唔知想點」的感覺;再細讀一下會發現當中道理不通(為何現時不可審議,要拖到10月?);再三思量下,會發現莫乃光的回應隱含着一個核心問題,就是作為資訊科技界的議員,莫乃光向誰問責?

政治學有個概念叫做「委託——代理問題」(principal-agent problem),簡單來說就是A委託B做事,B作為A的代理人,理應做出合乎委託人利益的事。然而,代理人有時由於有其他動機、考慮,反而做出一些不合乎委託人利益的事。莫乃光的選民是資訊科技界人士,理應是資訊科技界的代理人,而資訊科技界在盡早成立創新及科技局這個議題上,就是非常清晰地支持。何以莫乃光卻要一拖再拖?

為保反對派隊形 背信業界

其實,莫乃光就這個議題的回應,絕大篇幅是集中於批評所謂「暴力加會」,批評特首梁振英的政治問題,心水清的市民不難發現這是與「泛民」對這個議題的回應口吻一致。「泛民」作為「反對派」,要藉「加會」向特首開火,莫乃光要保持隊形,緊隨其後,也管不了政治的戰火會傷及自己的委託人——「資訊科技界人士」。

275名資訊科技界人士發出公開信,對莫乃光不支持加開財會盡快審議通過創新及科技局表示極度不滿及憤怒,並要他認真反省。資訊科技界為何如此憤怒?創新及科技局的成立已拖了3年,業界不諳政治,但看到議會多番拉布,都想盡快通過,免得夜長夢多。莫乃光到底是不明業界所想?還是欠缺道德勇氣,向「泛民」掀起的政治鬥爭說「不」?

創新科技將會是香港未來的重要發展方向,成立一個專責的政策局只是起步,莫乃光已經「雞手鴨腳」;未來的政策更須與行政當局緊密合作,作為「反對派」的議員,能否勝任?
若不能放下政治偏見,堅守業界利益,莫乃光實應好好反思,自己是向「反對派」問責,還是向「資訊科技界」問責?(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 2015年7月16日

原圖:bastillepost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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