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程序接「地氣」 催生「熟地」提速建屋
精簡程序接「地氣」 催生「熟地」提速建屋

本港建屋太慢長期遭市民詬病,癥結之一就是審批流程過於繁複漫長,拖了後腿。新一届政府致力提速提效造地建屋,繼環評時間縮半,發展局昨向立法會提交一項條例草案,今日刊憲,提出多項精簡發展程序建議,縮短造地時間,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可建屋「熟地」,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大幅減至7年。應當說,新建議對加快土地供應將起關鍵作用,令政府更有空間加快建屋速度,以滿足市民迫切需求。


據此估算,明日大嶼、北部都會區等發展可望受惠於修例,超過10萬個單位將提早供應,北都建設時間料縮減10年,意味著市民上樓的時間有望大幅縮減。


事在人為,其實很多程序是重複及不必要的,可以精簡。程序冗長的背後,反映管治思維未能與時俱進。據了解,是次出招大範圍修例善政涵蓋6條現有條例,目標明年上半年通過生效,各項措施對加快土地供應舉足輕重,涉及收回土地、填海工程、土地徵用、城市規劃、道路及鐵路。有智庫還認為,僅修訂法例不足夠,政府應一併精簡法定程序以外的行政工作,才能夠有效壓縮發展周期。


本港過往建屋進度備受批評,這次修例五大方向建議務實具可操作性:精簡或縮短法定時限,避免重複性質接近的程序;明確在法例授權下政府可同步推進多個程序,收地即發安置補償;改變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精簡其他雜項程序,以更有效地的運用資源。備受關注的是,為加快發展,草案提出多項修訂,預料收地及清地程序可提早約18個月;此外,填海前毋須等待分區計劃大綱圖,料可把填海工程提前至少9個月開展。


草案還賦權發展局,可把新界鄉郊地區正面對發展壓力,以及環境破壞風險的高生態價值地區指定為「受規管地區」,故當局可就區內的違例發展執法,以保護有關地段生態。例如現時部分地區,尤其是大嶼南,如塘福及貝澳等的非法倒泥活動,由於沒有制訂發展審批地區圖,當局無法執法。


對於有意見擔心若政府已開始收地但撥款卻被立法會反對,如何收科?事實上相信此類情況發生的機會微,因為社會普遍認同要加快造地,且當局申請工程撥款前,已就工程有充分討論及諮詢。因此未走城規程序的項目都可受惠新安排,包括北都及棕地改為住宅房屋用途的申請。


有識之士分析,新修訂雖然加快土地供應,但相對於長達十多年的發展周期,仍然是杯水車薪,還有許多工作要做。草案提及當局可在批准收地後發放安置補償,有團體批評此舉僭越立法會工程撥款審議權,令立法會淪為橡皮圖章,表明政府可「先斬後奏」賠錢。有議員則認為,「先賠償後撥款」過去有先例,而有關工程在上立法會前亦有公眾諮詢,即使立法會不同意亦可先收地日後留用。


就事論事,貫徹「提量、提速、提效、提質」,急民所急、積極作為,不是空喊口號。港府新措施有時間表,有路線圖,實實在在接「地氣」,市民看得見也摸得着,接下來端看政府如何緊抓落實,踐諾於民。


原圖:英國國會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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