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疏忽
可憐的疏忽

特首梁振英自上台後,一直為私人住宅的「疏忽」罪所困。在一眾「為港為民」的議員及傳媒濃墨渲染之下,強勢輿論法庭不接納疏忽為求情理由,判令特首下台。月內再聞「疏忽」,卻已搖身一變,由不可原諒的死罪變成了脫罪的好幫手。

上屆立法會通過的《公司條例》引起社會熱議,金融、會計、新聞等界別紛紛質疑該法例保護權貴。於是乎,不少民意代表們爭群起抓政府小辮子,並威脅否決附例。翻看紀錄,卻發現今日衝在前線搖旗吶喊的議員們當初竟有份支持通過此法,其中不乏熟諳法律的資深律師、大律師。問及當初為何投票贊成,各種理由接踵而來,但最終還是要靠「疏忽」這位好朋友遮風擋雨。

以報道事實為天職的傳媒也與「疏忽亅結緣。某報頭版巨幅指林奮強歧視新移民,但錄音證實,原來「完全歧視」實為「完全唔歧視」。該報認錯,又找來「疏忽」頂罪,而維護專業的記者協會對此重大尊業疏忽更「鵪鶉」,一貫義正詞嚴的聲明欠奉。「疏忽」被玩弄至此,真可憐。

原文轉載自《晴報》2013年1月24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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