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港區生物安全法 以堵塞中港防疫衛生漏洞
修訂港區生物安全法 以堵塞中港防疫衛生漏洞

本文作者為香港青年事務發展基金會政策研究主任張智文


自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後,中港之間免檢疫通關日期遙遙無期。箇中原因甚多,歸根究底,似乎是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處理疫情手法缺乏信心!為保大局只能夠採取限制措施減少雙方人員往來以避免疫情擴散或反覆出現!


香港特區官員處理疫情手法、能力有限,或許源於港英年代香港政府官員只是負責執行,缺乏制定大局政策的觀念。回歸後特區政府官員缺乏上級指導,遇著重大事故或問題難免決策疏漏。倘若特區政府官員願意虛心接受中央政府指導,問題則不難解決!偏偏特區政府部份官員思想仍停留在殖民地年代,認為祖國領導決策方式「落後」,只有英美等國才是先進代表。而中央政府領導則在「一國兩制」思維下,對很多香港事情處理猶抱琵琶半遮面,生怕被人指責破壞「一國兩制」。最終使到特區政府官員對內地各種意見充耳不聞!


如果在平常日子,特區政府做事方式拖拖拉拉已成慣例,一般人已經見慣不怪。倘若遇到緊急情況下,特區政府做事方式則難免手忙腳亂,指揮自然一塌糊塗,令到事情越來越亂。如果事情涉及中港之間,在群情洶湧下,特區政府官員往往為求自保選擇跳船切割;如果香港出現問題無法解決時,則厚著面皮要求中央政府等、或是靠中央解決問題。這種處事方式在國內同胞眼中,氣在心裏是正常的事!


有些人認為,現在特區政府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問題已經有所改善,恐怕是對此問題太過樂觀!防疫衛生政策本身需要高度專業性,並非一般人可以勝任。而且新冠肺炎疫情有疑似「生物戰」的影子,特區政府官員根本無可能擁有各種相關經驗及知識。疫情後培訓有關官員以改善決策難度甚高,特區政府官員一向習慣論資排輩,外行人士或者專業架構低層,難以指揮專業結構高層。在緊急情況下由於政府官員威信不足,往往令到有關政策事倍功半,從而令到事情不斷惡化。為避免未來香港成為「阿基里斯之腱」,中央政府宜盡快填補有關漏洞!


在現有法例下,如果香港發生重大事故而無法管理時,中央政府可以頒發「戒嚴令」介入香港事務。但香港經濟活動以金融業為主,如果頒發「戒嚴令」對金融業衝擊甚大,絕對會影響香港經濟發展。因此如無必要不宜頒發戒嚴令!再不頒發戒嚴令下,運用現有衛生條例處理防疫問題則出現各種拖拖拉拉、互相扯皮的情況,甚至某些團體/人士會採取和政府對著幹!因此需訂定立新的法例堵塞有關漏洞。


在內地已經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生物安全法是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和應對生物安全風險,保障人民健康所制定的法律。原則下絕對適用於香港!但由於生物安全法覆蓋面太大,有些條例對香港根本不需要。加上規管對象不同,因此參考《港區國安法》訂立港區生物安全法會較為合適!


制定《港區安全法》的好處是釐定中央政府的指揮權,當遇著重大衛生事故時 如何指揮香港各階層配合國家各種行動、如何調撥各種應急物資、如何阻止各種不實訊息蠱惑人心。當中國逐步成為全球最大經濟體時,各種古靈精怪的挑戰會不斷出現。為了不要令到香港拖累國家經濟發展後腿,宜事先做足準備功夫!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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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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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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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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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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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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