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符的代價
靈符的代價

報載,元朗天主教崇德英文書院及將軍澳匯知中學相繼有學生在校園掛出「我要真普選」直幡,有涉事學生給記了缺點,這名被罰的廖同學向外聲稱校規上無有關規例,批評學校做法不合理。

我慶幸,這兩間學校的負責人堅持以懲處來教導學生,而非以放生縱容孩子。
一間學校、一個社會,如果甚麼事都要一條條白紙黑字的法例去規範,人們才會循規蹈矩,那種學校、那樣的社會,將是一個可悲的群體。

在大學兼教的時候,我最討厭學生在我的課堂高調吃東西,靜靜吃個包,我尚可接受,但大刺刺攤出咖喱魚蛋、腸粉、燒賣甚至叉燒飯,我就不得不出言勸止了,學生此時偏偏最愛理直氣壯跟你爭權益:

「其他老師都批准我們上課吃早餐……」

「這裡又沒寫着不准飲食。」

「我好慘,上一堂老師遲了下課,累我趕不及吃午飯,所以只能買外賣在你的課吃……」

「……」

千種理由,總之,問題不在我。

彷彿已是常規,這些年來,大家都隻眼開隻眼閉,誰執正來做就是誰有問題。
我沒有特別去翻校規,我想大學的校規大概也不會細緻到寫下課堂內能不能進食,但老師講課時好不好吃東西、吃甚麼、怎樣吃,靠的,不應是條文,而是禮數的規範,簡單來說,就是自控力三個字。

在學校掛幡被記過的中學生,認為校規沒此規定,其實,校規也沒寫明「不可隨處便溺」,難道你就可以四處撒尿拉屎?靈符不是免死金牌,掛了就要付代價。況且我相信校長絕非針對黃符內容,而是要懲治掛幡行為,如果「我要真普選」掛得了,明天有人掛「我要不上學」、「我要不考試」……那還得了?

原文轉載自《晴報》2014年12月30日

原圖:applications.chsc.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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