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文章】法律是為豺狼而設的
【獨家文章】法律是為豺狼而設的

數學題:

一個7月21日要在香港上法庭的人,她7月17日搭乘晚上11點的飛機往倫敦,到英國後必須進行14日隔離,隔離完去辦她的急事,再立即回港,到香港後又要隔離14日,那請問,她怎樣能在短短4日之內,完成28日隔離動作,還要加上來回香港倫敦起碼廿幾個鐘的飛機航程,然後準時在7月21日出現在法庭上?

 

這,可能是一條世界上最難解的數學題,又或者,這根本不是數學題,而是IQ題,甚至科幻題。但偏偏,就有人信。

 

去年黑暴,一名17歲少女被警方控以非法集結及襲警罪,案件今年3月提堂,少女不認罪,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再訊,她獲准保釋,但其中一項擔保條件是不准離港。

 

然而,就在再上庭前4天,少女買了張逾萬元的機票飛英國去,因違反保釋條件,被機場入境處職員截停報警,警方將之拘捕並立即解往屯門法院提訊,少女的代表律師辯稱,她已購買回程機票,21號會返港應訊。裁判官接納辯解,並批准少女再次保釋。

 

4日內來回英倫還要兩邊共28天隔離,這條數,怎計都計不通,但反正,裁判官相信了。

 

愈來愈覺得,香港的法治,是不是太寬鬆太仁慈太大愛太……還是太天真太傻了點?

 

有位警察朋友說過,執法和司法機構是用來對待破壞法律的人,這些人一般不會是善男信女,所以你絕不能用社工式的愛心來體恤,一定要把他們當豺狼,用懷疑、防備及嚴厲的態度去對待。

 

所以,當一個打算「著草」的人被你逮個正著後說:放心,我不是逃跑,我會回來的……你都信,那我們無話可說了。

 

仁慈的,不單是司法部門,還有執法機關。7月15日,警方向理大學生會發出通知,說翌日會持搜查令進入理大校園範圍搜查,目的是調查一宗暴動罪。

 

去年11月,大批暴徒佔領理大校園,與警方對峙了13天,雙方爆發激烈衝突,校園及附近的紅磡海底隧道被嚴重破壞,事後更發現理大校園已淪為武器庫及兵工廠。警方要預約搜查的,大概是這一樁吧?

 

理大學生會在收到警方的搜查通知後,立即在社交平台廣傳此事,暗示大家「識做了」。有家長說兒子一早就收到電話叫他回校執拾,因為會有警察搜校園。按常理,任何罪犯知道你明天來搜屋,今天肯定會把所有犯罪證據搬走或銷毀,那個事先張揚的搜查,到底有什麼意義呢?還是一場聲東擊西?

 

佔中後香港警察發明了「預約拘捕」,拘捕都有得預約,實在是史上最文明的執法方式。誰知道,文明境界是一山還有一山高,這次的預約搜查,老老實實,到底能搜出什麼犯罪證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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