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革命」口號 彰顯犯罪意圖?
「光復」「革命」口號 彰顯犯罪意圖?

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人的恐懼,既可以源於無知或未知,但亦可能是因為害怕把自己所隱藏的意圖暴露於人前——就《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而言,官員的解釋或許能教育公眾認識法律條文,而慢慢克服前者,卻無助解決後者。

 

事實上,就《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的這兩星期看來,大部分「這樣會不會出事」、「那樣又會不會被捕」的質疑與提問,背後都好像離不開同一條核心問題,那就是:「我如何能繼續各種顛覆和分裂的勾當,而不會被捕和被告?」

 

既有人抱持如此心態,便難怪官員們連日來都不斷提醒香港人:不要以身試法。

 

口號3大說法 均危害國家安全

 

隱藏顛覆分裂意圖的最明顯例子,要數不少人質疑為何「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會跟危害國家安全有關,當中論據主要圍繞以下3點:

 

(1)「光復」一詞跟宣揚港獨無關,因抗爭者呼喊的只是要求「回復昔日香港」;

 

(2)「光復」一詞曾多次於反水貨客(如光復上水)活動用到,因此無關港獨;

 

(3)部分區議會參選人去年用此口號也沒被取消參選資格,故口號根本無問題。

 

關鍵之處,在於上述3個說法,其實同樣牽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意圖,並輔以對應的犯罪行為,因而干犯《港區國安法》——留意任何刑事罪行的成立,必須結合犯罪的「意圖」(mens rea)及「行為」(actus reus):以此法律框架分析,則「光復香港」屬犯罪意圖,而「革命」乃所採取之手段,也就已包含構成刑事罪行的兩大基本元素。

 

再鑽深一個層次分析:那「光復香港」這句話本身,又如何展現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

 

冀擺脫中央管制 成「手足」公因數

 

首先,不論是「反水貨客」抑或所謂「回復昔日香港」的抗爭運動,當中的核心思想及信息均為「脫離內地對香港的干預」——反水貨客者高叫「光復」某地區時,常以仇恨言論呼喝內地人返回大陸去,亦強調「這裏是香港人的地方」。

 

其次,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抗爭者,基本上從不與揮舞港英龍獅旗或港獨旗幟的人割席,更視彼此為同一夥,乃至以「手足」相稱——而他們之間的最大政治公因數,正正就是要擺脫中央對香港的管治。

 

雖然最終還要看法庭裁決,但上述「擺脫中央對香港管治」的意圖可謂十分明顯——那怕喊口號的人強調自己並非在搞港獨(即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亦最低限度已涉及《港區國安法》的第20條第二款:「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這項罪行。

 

要留意,法院在判斷被告是否有犯罪意圖的時候,也會考慮「沒有明示」而有所「隱藏」的犯罪意圖。如近年為香港人熟悉的2016年年初二暴動案,法官便向陪審團闡明:「考慮被告意圖時,必須考慮被告做過或沒做過的行為、說過或沒說過的話,以及相關作為或不作為的影響……亦要考慮被告被控的罪行發生之前、期間、之後作出的行為。」

 

正因如此,法官不會亦不可能單憑被告說:「我這樣說並非表面的意思,也沒有相關意圖」,便會信納其一面之詞——而法院另一個解釋涉案人犯罪意圖之方法,就是參考日常用語,和一個字詞長久以來的用法。換言之,假如「光復」一詞普遍並且長期有「改變國家政權」之意思的話,則被告的「危害國家安全意圖」便足夠明顯。

 

「光復」古已有之 涉主權更替

 

只消隨便在網上搜尋一下,也知道「光復」二字「自古以來」,一直有「恢復原有領土或統治」之意——《晉書.桓溫傳》有「光復舊京,疆理華夏」;宋朝史料筆記《耆舊續聞》則有「光復丕基,邁文帝大橫之兆」;至清末章太炎的《革命軍序》更表明:「驅逐異族,謂之光復。今中國既滅亡于逆胡,所當謀者,光復也」——而如今喊「光復香港」的抗爭者,亦往往表明其「驅逐異族」的意圖,也就是要把中央的管治驅逐出去,並經已視內地人為異族了。

 

就算不引經據典,放眼當下,現時韓國與台灣均有慶祝「光復節」,為的是紀念擺脫殖民管治。台灣總統府的英文網頁,更把「光復」譯為retrocession,也是恢復主權的意思——換言之,「光復」一詞在國際社會有其共通含義。因此,在香港回歸中國後,仍爭取「光復香港」的人,毫無疑問視中國目前在「殖民管治」香港,故其意圖必然觸及《港區國安法》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正因為「光復」一詞從來都跟領土和主權轉變有關,所以辯稱「光復只是要求香港返回回歸早期」之說法並不成立:皆因香港自古以來一直屬中國領土。

 

立會選舉新調配 撥亂反正

 

最後一種辯駁,在於指出去年區議會參選者用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而不被DQ,從而認為口號並沒有問題。不過,特區政府最近的做法,已表明行政機關內部在修正過去的錯誤: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將由跨區的民政專員擔任他區的選舉主任,藉以減少由同區的專員衡量參選者資格所產生的矛盾——做法顯示政府極不認同這些專員去年執行區議會選舉主任的工作,所以才出現這樣大幅度的新調配,並在最近發新聞公布闡明特區政府反對這個口號的基本立場,以公告天下。

 

同時,特區政府亦宣布要求所有政務主任(即AO)宣誓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承諾擁護基本法:此舉明顯是要加強公務員團隊中,所有有機會負責擔任「選舉主任」的整個階層,也要對維護國家安全作出承擔——即AO必須認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句包含了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並提出以革命作為具體的行動——因此提出以此口號去參選的人,可能已干犯港區國安法所列舉的罪行。

 

原文轉載自《經濟通》 2020年7月14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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