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國安法 反對派宜先讀歷史
應對國安法 反對派宜先讀歷史

本文作者為時事評論員馮煒光

 

全國人大擬制定《港區國安法》,5月21日消息一出,一石擊起千重浪。反對派KOL空群而出,不斷醜化這條還未有內容的法律,試圖「販賣恐懼」,以重現2003年的反23條遊行,但卻沒有一位黃絲KOL敢提及澳門的經驗。

 

澳門制定23條 美增投資

 

自2009年初制定了23條後,澳門草木不驚。連澳門反對派也不敢說2009年前和後有哪一項自由受影響。美資更是加大在澳門賭場投資。若有人以澳門立了23條而勸美資放棄賭場,撤離澳門,美資一定認為此人是別有用心。

 

至於早便有國家安全法的內地,外資在過去30多年,一直紛至沓來,從來沒有一家國際大企業以「內地有國安法」為由而要撤離內地。至於黃絲極力推崇的美國,至少有46條相關法律來維護國家安全。

 

有黃絲大狀提出由全國人大常委立的「港區國安法」是23條2.0,內容會更辣。先不論其說法是否真確。筆者先要問這個2.0是因何而來,孰以至之?還不是反對派「自找」的。

 

自2003年始,反對派一直把23條污名化,不論誰當特首,反對派都堅持不能立法。正如一些評論所言,若2003年或之後已成功為23條立法,中央今天又何來理據立「港區國安法」?自去年中以來,反對派對有人多番侮辱國旗、弄污國徽,視而不見,從無一句譴責,甚至刻意以「示威自由」辯解。

 

拉布阻國歌法 違普世價值

 

更令中央及愛護國家的人士氣憤的是:自去年10月以來,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因反對派惡意「拉布」而停擺。反對派毫不諱言說是要令《國歌法》無法恢復二讀。這種毫不尊重國歌,把維護國歌尊嚴視為「惡法」,根本有違「普世價值」。

 

在美國,一位老兵把國旗插在盆栽上便已被罰。可見尊重國家象徵的國旗、國徽根本是「普世價值」。所以政圈流傳,有反對派議員很後悔,「今次玩大了,令中央沒有其他選項(其實是忍無可忍)」。

 

遊行呼港獨 內地人民怵目驚心

 

過去幾年,由出書提倡「港獨」,到遊行中高呼「港獨」口號,多人各自抬着大幅美國旗和龍獅旗的景象,都令全中國人民怵目驚心。不要以為這些場面內地人民看不見,深圳衛視每晚便有檔直播香港、澳門和台灣的節目,這節目的收視在這一時段是長踞全國頭兩名的。

 

你若是內地人民,見到這些場面會不會支持中央出手?這便是為何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在5月22日早上作《港區國安法》介紹的短短16分鐘中,全國人大會場卻響起了4次掌聲。

 

從全國層面來說,制定《港區國安法》是民心所向,事在必行。從政治層面看,開弓沒有回頭箭,中央若學去年特區政府在《逃犯條例》修訂般撤回,這是有違全國民意的。

 

為保家衞國 開弓沒有回頭箭

 

反對派現在仍沉醉於「國際戰綫」,以為透過美國的制裁,中央政府便會退讓。這也是反對派不諳中國近代史使然。

 

6月25日便是韓戰爆發70年,當年(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還不滿一年,內戰的創傷猶在,但為了保家衞國,中央政府毅然出兵,和世界第一軍事強國--美國交手。「雄赳赳,氣昂昂,跨過鴨綠江」,當年 (1984) 筆者有幸隨團見到鄧小平,鄧公便在我們200多人面前唱起這首歌,以表示中國人不畏困難,也要「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

 

1950年時建國不滿一年,1984年時經濟甚為依賴香港時,也能,為何經過了70多年,卻會因為美國反對而不能?

 

醒醒吧,仍然沉醉於「國際戰綫」的黃絲們!

 

原文轉載自《經濟通》 2020年5月28日

 

原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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