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 How?
止暴制亂 How?

10月1日國慶日,全港暴動遍地開花,打個不亦樂乎。對於香港整體利益而言,絕大多數人極不想見到,又或者一小部分人極想見到的事情——死亡——並沒有在周二的各區暴動中出現,這算是香港的極端幸運。但如果這些漫無節制的暴力行為月復一月、次第升級,我真的非常憂慮香港的好運氣幾時會用完!

 

香港當前的亂局,對許多長年累月關注本地事務的分析專家而言,也往往無法自圓其說,更遑論一些遠在千里之外的評論人員。他們的評論,大多數是不着邊際,又或者因應其政治立場或主觀判斷而先入為主。

 

理性,又或者那些表面的理性,已經無法解釋當前的亂局。舉例來說,明明是由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而起,那跟中華人民共和國70年國慶有何關係?而這條《逃犯條例》的修訂,由「不再存在」, 到「壽終正寢」, 再到「the bill isdead」,由中文的「死」到英文的「死」,「死」了幾次還未滿人意,非用一個比「死」還要弱的字眼——「撤回」?好了,那就悉隨眾議,條例死而復生,然後再正式撤回。但正式撤回也不解恨,還要選擇在10月1日大打出手。是真的反修例,還是以此為名?

 

對今次事件理解之難,是因為不是禍起一端,有原發,有轉移,有外傷,有內患,再加上多種併發症,千頭萬緒,不一而足。歸根究柢,6月16日有多達數以十萬計的市民,以單一目標、單一矛頭指向而上街遊行,這已經形成一股極其凌厲的政治力量。在香港,政治有心人多的是,他們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大好的黃金機會。乘勢的乘勢,煽動的煽動,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才有這幾十年未見的大亂局。

 

中央政府月前在深圳召開座談會,正式提出「止暴制亂」的要求。個人稱之為「要求」,因為這只是一個目標。但由提出這個要求和目標已經有一段日子,仍然未有收效。而在日前的暴亂,規模並沒有縮減。這些暴亂的主動權並不操在政府手,而且回應局限甚多,例如警察極力避免出現嚴重傷亡。這種被動回應的手法,不要說馬上止暴制亂,執法隊伍可以撐多久,也是一個問題!

 

中央政府提出的目標和要求,而這個目標和要求也只是基本門檻,就是希望社會停止動亂和暴力。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處理這些問題,在情在理,都是落在香港身上。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日前也直言,香港應想辦法回復平靜,而非靠中央手段。

 

當然,范太的話只是香港憲制本質的前半段,中央政府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當然也要挑起最後的責任。如果香港真的行到山窮水盡,中央政府也不會坐視不理,因為這已經不止是一國兩制在香港成敗的問題,而是國家的核心利益問題。中央出手,可以按照一國兩制的制度安排下出手,一國兩制仍然是一國兩制;但最受影響的,是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當然,我們可以把事件解釋為情况特別嚴峻,非要中央政府出手協助不可。但事實就是事實,事實就是特區政府自己搞不定。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會給人打問號。

 

政治事件 何來獨立調查

 

要止暴制亂,特區政府就一定要拿出一套可行有效的辦法。有人或者以為,搞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就可以解決。在這類政治事件的性質和當前的形勢之下,搞與不搞這個所謂獨立調查委員會,其實是政治ABC的問題。因為這個委員會的名字好聽,既然是「獨立調查」,望文生義,單憑直覺,又焉會不好!但這不是技術問題,不是科學問題,也不是法律問題,而是錯綜複雜的政治問題。一旦是政治問題,什麼是「獨立」?如何「獨立」?問一個最原始和基本的問題:在大陸犯下判囚7年以上的罪犯,應否送回內地受審?獨立調查的答案是什麼?在當前的政治鬥爭環境下,政治事件何來獨立調查!

 

港府面對的 不止740萬香港市民

 

當下的問題,的確是很複雜。但化繁為簡,本質就是一場政治鬥爭。由年初在本欄評論《逃犯條例》修訂事件開始,已經點明這是一場政治鬥爭。反政府力量就是要利用是次事件,要政府難看失分。但意想不到的是,反對派不但求仁得仁,更是中了累積多寶獎!

 

所有政治鬥爭,都是零和遊戲。對手是要錢要命,這是政治的本質,在全世界哪一個角落都如是。所以搞獨立調查委員會能否止暴制亂,個人認為不能。不信?看看正式撤回修例有沒有功效?搞社會對話,能否止暴制亂?不能。因為特區政府面對的,不止是740萬香港市民,還有一個強大的反政府陣營。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9年10月3日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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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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