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可畏 誰關心警察的委屈?
人言可畏  誰關心警察的委屈?

佔領以來,一向在國際上享有美譽的香港警察,被自己的人民貼上許多不光彩的標籤,禮貌一點的,說他們出賣良知,嚴厲一點的,稱他們為黑警,謾罵派的,直呼其警犬、走狗。當我們跟從某些媒體、某些有社會影響力的個人,參與到這場將警察打成罪人的運動中時,筆者看在眼裡,痛在心,人言可畏啊,這枝筆,又能重新喚起多少人平和、理智地就事論事呢?

且不論警察是否有錯,這由不得任何人片面之詞的判定,我們不妨先理順一下今次警民衝突再次升級源自何事;無疑,戳痛大家內心的,乃9月28日那天的87枚催淚彈。我們看到類似硝煙彌漫的電視畫面,聽到人群發出驚恐的喊叫,加上媒體不遺餘力的渲染,於是,我們因胸口湧起的費解、驚詫,甚至恐懼,自然地認為,警察,已經與民為敵。然而,事實是否果真如此呢?我們聽了不少嘗過催淚彈的人,或委屈的描述,或聲色俱厲的指控,也應給警察一個自白的機會。

執法考量:公眾安全是否受威脅

《南華早報》近日訪問了當日在金鐘現場下達發放催淚彈命令的現場指揮官,該名指揮官表示,當日站在前沿的示威者,有人對在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員非常暴力,有使用雨傘戳警察的,有用腳踢警察的。在評估情況數小時後,面對200多示威者試圖撞破警方封鎖線,他授權屬下警員使用催淚彈。

該名警司強調的有三點:1)有示威者使用暴力、2)警方經過數小時的評估及不斷的廣播及展示警告和3)約200人試圖衝破警方防線,使用胡椒噴霧已不能起到作用。該指揮官所描述的情景,透過一些網絡流傳的視頻,可以證實。而我們亦必須有這樣的意識,警方作為執法機構,有責任維持社會秩序,前線指揮官當天的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判斷。該名指揮官強調,當時倘不使用催淚彈,示威者將突破警方防線,公眾會受到嚴重傷害,甚至重演當年造成21死的蘭桂坊人踩人悲劇!他坦然地說,在公眾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不後悔作出此決定,在日後同樣情況下,也會做出同樣的決定。

筆者看完報道,不禁對這名果斷作出決定,且對自己的決定敢於承擔的指揮官肅然起敬。他對傳媒說,「催淚彈並沒有傷害任何人,沒人因為催淚彈而死,它造成了不適,但沒人受傷。」而退休警司劉達強早前上電台節目亦再解釋,催淚彈本身的設計,根本就不會傷害群眾,其目的是「驅散」,而非「傷害」;因此,警方是逼於無奈下而使用最低的武力,嘗試驅散人群,藉此分隔雙方距離。回過頭來,如果警方沒有施放催淚彈,任由示威者為所欲為,例如衝入政總或與警察直接發生支體衝突,需知道警察也是人,也會有情緒,屆時情况只會更差,市民更會指摘警方沒果斷執法。故此,批評警方動用過份武力,絕對是武斷和不客觀,一切應留待監警會作專業客觀的調查。

從執法的角度,上述邏輯是成立的,難道就因為視覺上、觀感上讓人不安,我們就可完全不問前因後理,完全憑個人感覺,片面的訊息,認定一個人的做法應該與否、對錯與否嗎?甚至還未有任何定論前,就大加指摘,甚至批鬥?

請收起你的雙重標準

警方為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巨大貢獻,甚至受盡委屈,香港警隊打擊違法活動的效率和能力,均有目共睹。當筆者看到新聞,在旺角佔領活動中,持不同觀點的群眾發生衝突時,有人質疑警方為何不維持秩序,甚至有人質疑,為何今次不放催淚彈,筆者實在難抑心中憤怒。

首先,我們未受過專業訓練的普通市民,如何可以想當然要求警察做甚麼,不做甚麼?再者,大眾不能一方面想得到警方的保護,另一方面卻因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就挑釁警方!

至於所謂的警黑合作,更是無稽,大家要明白旺角和金鐘的不同,旺角很多娛樂場所,都是黑幫盤據「搵食」之處,示威影響他們生計,具黑社會背景人士混入示威人群非常容易,金鐘相對沒有此類場所及活動,如此兩者又怎可相比?如果有人認為執法不公,那警方為何大舉搜獲利器、尖刀、磚頭等攻擊性武器?就著「旺角事件」,警方至今已拘捕39人,部份人士有黑社會背景,足證所謂「警黑合作」只是子虛烏有、無的放矢。總而言之,警方處事是否有不善之處,大家應留待監警會調查,不可隨便蓋棺定論,否則對雙方都不公道。

我們要明白,現時已有不少政黨人士及專業示威者,大量混入學生之中,情況會如何發展,尚未可知。而示威者本身的行動就已相當過份,比如示威者阻止救傷車入政總接載傷病警員、阻止警方運送糧水入內給警員,或要由示威者檢查才能通過,這是甚麼道理?當示威者以正義的名義,作出連基本人道都違背之舉,你又有甚麼資格去論斷別人?反過來說,你能容忍警方阻撓救傷車、送糧水、物資補進入示威區嗎?由此可見,香港警察的的專業和克制,絕對值得市民肯定。

佔中早已失控 結束才是正途

現時的佔領中環行動、示威已經失控,當初的主事人一時一樣,戴耀廷當初指一旦失控會叫人停,但現時明顯已經由不得他叫不叫停。現時,佔中及示威者進退失據,如此情況下,警方實在不得不執法。而頂著巨大壓力,甚至承受著排山倒海的辱罵,難道作為一個有良知,且希望香港盡快回復正常社會秩序的市民,你要用他們做出氣袋嗎?不應支持他們依法執法嗎?

也希望大家多了解其他國家的警方如何執法,相較美國的佔領華爾街或早前台灣的太陽光學運,當地警方的執法方式更為激烈,反觀,香港警方的表現一直專業和克制。

當我們看著電視畫面中用水清洗面部的表情痛苦的市民,對他們報以無限同情的同時,我們也應了解,9•28後,受傷而要留院的人,也有警務人員,他們也是有血有肉、有家人的香港市民。

而在多人參與的公民運動中,在始料不及的各種衝突中,警方雖然竭盡所能,但最終也不能保障無人受傷,因此,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違法的佔領活動,早日結束!

原圖:wenweip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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