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台仰的政治劇本
黃台仰的政治劇本

「旺角暴動」案中,棄保潛逃、匿跡良久的青年暴徒黃台仰,近日忽爾高調接受英美媒體訪問,公布他得到德國「政治庇護」。在目前《逃犯條例》爭議白熱化之際,這名逃犯在訪問中左一句「政治難民」、右一句「關心修例」,論時機之湊巧、牽涉的國家,以及逃犯的身份,黃台仰的措舉,儼然是聯合外部勢力,與香港反對派裡應外合,抹黑《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顯然地,這是一部為了達到政治目的而策劃的政治劇本。只不過,觀乎箇中觀點,實存在不少違反法理、自相矛盾之處。可以說,這是一部站不住腳的「爛劇本」。


先談黃台仰對《逃犯條例》的「憂慮」。據報道,黃台仰聲稱一旦《逃犯條例》修訂獲通過後,他將永遠無法回港,原因是「港府可以將我(黃台仰)引渡到中國」。以上的說法,可謂絕對錯誤。目前香港與德國是簽有雙邊逃犯移交長期協議,而在協議中第十七條「轉移交或轉引渡」一節中,清楚列明「已被移交的逃犯,不得因其在被移交前所犯的罪行,而被轉移交另一司法管轄區」。


不可能被引渡至內地


即是說,在香港與德國的長期逃犯移交協議的保障下,假設黃台仰被引渡回港,亦根本不可能被移交至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內地。再者,內地現時並沒有對黃台仰發出通緝令,亦未曾指黃台仰有違內地法律。事實上,受《基本法》的規定,《中國刑法》並不適用於香港特區。這說明了,未曾干犯內地嚴重法律的黃台仰,不會有被引渡至內地的可能性。說穿了,黃台仰的所謂「憂慮」,不過是他攻擊《逃犯條例》的藉口,以圖混淆視聽。


並非政治檢控


黃台仰所涉嫌干犯的刑事罪行,乃是「暴動罪」,是來自於2016年旺角街頭上的暴行,絕不是他所說的「政治逼害」。當日傳媒報道中,黃台仰在整場「旺角暴動」的指揮及參與角色,相信大家亦是記憶猶新。今天仍在生效的法庭拘捕令,絕非源於黃台仰口中因政治立場而產生「政治檢控」,而是出自一場發生了縱火、刑毀、擲磚、襲警等暴行的大型暴動!黃台仰的「政治犯」說法,只是轉移視線,美化暴行。


違法者究,是法治的最基本原則。不論黃台仰、反對派,以至德國當局,都不應作出「政治凌駕法治」的言論。本地及國際社會必須明白,香港法庭對黃台仰涉嫌干犯暴動罪一事提審,不是政治檢控,而未來港府及法庭亦不會因某人政見立場,提出引渡決定,反對派的言行只是按著「爛劇本」,抹黑和醜化移交逃犯修訂而已。


作者 余唐 Facebook 專頁:www.facebook.com/yu.t.205


圖片來源:R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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