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粵拓自貿區 南沙建「小香港」
港粵拓自貿區 南沙建「小香港」

國家決定成立上海自貿區後,廣東、福建廈門、浙江舟山、天津、重慶等地都提出各自的自由貿易區方案。廣東提出的自貿區方案,將南沙、前海、橫琴及廣州白雲機場經濟區4個區域「打包」一起向中央申報。

當前,南沙、前海、橫琴三大區域都已經得到國家的一些政策支持,具有一定的優勢。廣東上述幾個區域的面積相加已經遠超目前上海確定為自貿區的28.78平方公里,其中橫琴新區為106.46平方公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15平方公里,南沙新區達803平方公里,廣州公布的空港經濟區也達到了439平方公里。

廣東自貿區 定位粵港澳合作

就目前的形勢而言,廣東提出的自貿區要在上海自貿區之後立即獲批的可能性不大。相信要上海自貿區運作一段時間後,國家才會考慮推廣到其他地方。廣東亦認識到,要在與其他地方的自貿區方案的競爭中勝出,廣東自貿區必須定位於粵港澳合作。

因為廣東需要拿香港的「招牌」向國家申請自貿區,香港可以提出一些實質性參與的要求,既協助這些地區發展,香港也可從中得到實際的受益。

在南沙、前海、橫琴三個新區中,前海、橫琴地方較小,和香港主要合作模式是產業和金融合作。而南沙有八百多平方公里,香港與其在合作形式可以探索新的突破。南沙優勢在於地域大,但人氣不足,在當地工作的人購物還要去廣州市區。香港可以提出在南沙建立一個「粵港合作區」。該區建議面積為80平方公里左右(南沙面積的十分之一)。

建逾30萬伙住宅 供港人居住

該區分為A和B兩個區域,其中A區(約40平方公里)可以參照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模式,香港特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該區土地使用權。該區與南沙其他區域隔離管理,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因為已經有全國人大授權澳門管理「珠海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的先例,香港在南沙管理的區域亦可照此辦理,法規和政策上已有先例可循。

另一半為B區(約40平方公里),由南沙管委會管理,實行內地法律,可參照橫琴「境內關外」模式,並由香港協助開發。兩個區域之間建立通關設施,內地居民需獲得香港簽注,才能進入香港管理區域。

A區的管理由香港承擔,規劃、管理模式和適用法律與香港本土無異。可以為香港居民提供40平方公里可供居住的土地,目標可以建設30萬個以上居住單位,容納60至80萬香港人口,相當於在香港境外建立一個香港人的新市鎮(沙田新市鎮,包括馬鞍山在內,城區面積約35平方公里,人口逾65萬),解決香港目前矛盾最尖銳的土地供應不足的問題。

建議中的南沙「粵港合作區」的選址要考慮兩個原則,一是必須貼近廣深港高鐵南沙段,二是與南沙現有規劃相配合,避開南沙現有城區和工業區,減少土地徵用時的拆遷和費用。初步建議選址在廣深港高鐵南沙慶盛站以西,目前尚未城市化的區域。

鼓勵港資投資 促就業惠中產

2015年廣深港高鐵完工之後,從香港西九龍總站到南沙「粵港合作區」約30至40分鐘,較上水、粉嶺或規劃中的新界東北新市鎮到九龍還要短。在香港管理的A區內可以建設一個新的車站,開通班次頻密的直達香港的高鐵。由於A區封閉管理,無需出入境就可進入香港。車資可由香港政府補貼,令普通市民可以承受。

「粵港合作區」A區的建設可以參照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模式,採用分期發展,由香港出資和規劃,由內地建築公司建設,之後再分期封關和移交給香港管理。這樣做的好處是可由內地多個建築公司同時施工,避免了香港建築業人手不足的問題,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全面開工,爭取5年內建成10萬個以上單位,10年內基本建成30萬個單位。

政府可以另設一個特別居屋和公屋計劃(收入限制可放寬),供香港市民申請。並預留一些土地,作私人房屋發展之用。房屋的面積標準可以比現在香港的大一些,實現讓香港人住得更寬敞一些的願景。同時,香港可鼓勵港資企業投資於B區,並可建立醫療、教育、科技、檢測認證等產業,鼓勵港人到此區就業。

這個構思如果要變成現實,需要得到中央政府和廣東地方政府支持。國家過去出台了很多支持香港的政策,但國家領導也很關心如何讓香港的中產和基層從中受益。此計劃如果得以實施,香港中產和基層受益最大,能體現出國家對香港的巨大支持。

香港通過帶動南沙(尤其是「粵港合作區」中的B區的發展),令南沙經濟能有一個突破,同時通過粵港實質合作,廣東向中央爭取自貿區政策也更有說服力,從而為廣東省、廣州市和南沙區各級政府支持該計劃提供誘因。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3年10月4日

圖:singpao

注:文章另一作者為方舟(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研究主任)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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