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容忍「軍閥議員」亂政
絕不容忍「軍閥議員」亂政

本文作者為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

 

華人社會不論是家長或學校老師,都會不約而同地向孩子說出一個簡單的道理,那就是「平生不作虧心事,夜半敲門也不驚」,這句說話言簡意賅,教育意義卻大。白天沒有做出見不得光的壞事,夜闌人靜,心境豁然,當會感受那份安心的、難以言喻的寂寂之美,更不會有什麼可以懼怕。當然,做了虧心事,瞞得別人,也騙不了自己,那又作別論的了!

 

對不熟悉法律的廣大香港市民而言,社會安全必須有賴健全的法例加以保護,特別對那些大奸大惡、又懂得鑽法律空子的人,更必須透過嚴正的法律條例使之無機可乘!但港英管治香港一百五十多年,因不少國家或地區與香港並未有互認的逃犯引渡協議,因而讓逃犯有機會避罪香港、逃過法網,香港則潛藏着一個又一個的危機而不自知。如此狀況拖拉超過一個半世紀,即使回歸近二十二年,也未曾改變。

 

從教育角度看,要完善香港法治,修訂《逃犯條例》是必須的,否則香港難言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更難言有公義。教育同工向學生述說「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竊者抵罪的真實歷史故事,將顯得軟弱無力,法治的價值教育難以伸張!

 

近幾年香港有一些所謂「學者」打着法律旗幟反法律,提出「違法達義」的目無法紀口號,造成香港的秩序錯亂一時。煽動違法者早前終於被定罪判刑,然而,背後支持煽動違法行為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卻未有所收斂,更試圖重整旗鼓,藉着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機會,再次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先勾聯外國勢力干預特區內部事務,出言恫嚇香港市民,再發動遊行示威,繼而在立法會議事堂上,阻撓《逃犯(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當被撤下法委會主持人身份後,反對派自行召開所謂「會議」,讓阻撓主席產生、猶如「軍閥」般的最資深議員,割據會議廳、自封「主席」,再一次嚴重干擾法治。

 

筆者相信,廣大香港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就是審議法例時先理性辯論,再表決是否通過,不容兒戲,這也是立法會議員領取納稅人付出的公帑,必須要負起的職責。但反對派屢屢聲大夾惡,事事橫行霸道,破壞立法的所作所為,最終必遭選民唾棄!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9年5月11日


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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