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清獨」的勇氣與擔當
教育局「清獨」的勇氣與擔當
本文作者為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
過去一段頗長的時間, 「香港民族黨」言行出軌、胡作非為,一而再,再而三,公然宣揚「港獨」,嚴重破壞「一國兩制」,保安局局長於9月24日,根據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第8條作出明令,宣布「香港民族黨」為非法組織,並禁止該組織運作或繼續運作,同日刊登憲報,即時生效。查考《社團條例》,參與「非法社團」的罪行包括以下八個要點:
(一)任非法社團幹事或聲稱是非法社團幹事;(二)管理或協助管理非法社團;(三)以非法社團成員身份行事;(四)參加非法社團集會;(五)向非法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六)明知而容許屬於自己的地方被非法社團利用舉行集會;(七)誘使或邀請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或協助管理該社團;(八)為非法社團牟取社團費或援助。
香港特區政府有憲制上的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堅守「一國兩制」,因此,對任何無情、無理、違法鼓吹和宣揚「港獨」的組織,予以遏制,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保安局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是在承擔應負的責任,從教育界角度看,當然要大力支持保安局的「禁獨」明令。事實上,教育局亦於保安局發出明令的同一日,向全港中學校監發出《防止非法社團滲入校園》的通告,通告清楚說明: 「教育局的一貫立場是, 『港獨』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為防止可能有人濫用學校的平台和資源推動『港獨』的主張或活動,我們必須提醒學校,切勿租借校舍或設施予非法社團或非法社團成員進行任何活動,以及警惕學生切勿加入非法社團,參加其活動或為其提供協助,以免涉及刑責。」過去幾年,確實有打正「港獨」旗號的組織及社團,或明或暗,趁着學生上課返校,放學離校歸家的途中,派發宣傳單張,宣揚「港獨」,蠱惑學生,騷擾教師!
學校的校長及教師們,憑教育熱誠及教學專業,培育學生全人發展,但一些「港獨」激進之徒,在校園內外作出囂張言行,學校多是敢怒不敢言,免得被「港獨」分子及好事者糾纏詆毀,如今教育局勇於承擔,為校園內外的「港獨」言行,透過《防止非法社團滲入校園》的內容指引,先進行教育方針上的「清獨」,讓教育同工免受干擾,可專心一意為香港青少年全人發展而努力,誠屬幸事!
筆者認為教育局的《防止非法社團滲入校園》通告,應轉發一份給全港學校家長,以示鄭重,因為「港獨」言行會為香港及國家帶來破壞性的影響,大家都有責任高高舉起禁示的標示牌,大聲疾呼:走「港獨」之路是害人害己的不歸路!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8年10月5日
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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