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間收地法
瞬間收地法

那天,看到這段新聞:「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展開第五次會議,討論填平船灣淡水湖建屋及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的建議。小組主席黃遠輝重申,政府要發展郊野公園需要非常高門檻,至少十五至二十年才會有建構物出現,至於能否發展,還需交由明年公眾諮詢探討……」

即是說,郊野公園邊陲能不能發展,還得看明年諮詢,即使過了諮詢,也要二十年後才「有嘢睇」,我登時「車」了一聲,這不但是用遠水救近火,而是用吹水來救眼前火,兩個字︰嘥氣。

同一個新聞時段,講完本地講國際,這天竟神奇地有另一宗類同故事,讓我看到同一問題下美國人的解決方法:「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猶他州首府鹽湖城簽署行政命令,將猶他州兩個國家保護區面積大幅縮小,還地於民作公共用途,當中大削猶他州國家紀念地『熊耳』(Bears Ears)百分之八十五面積,以及『大階梯—埃斯卡蘭特』保護區(Grand Staircase-Escalante)三分之二範圍。」

哇,民主大國果然厲害,簽一紙命令,就把土地收歸國有,管你甚麼保護區、甚麼地貌、甚麼遺跡、甚麼沉積岩、甚麼原住民聖地,我要,就能拿,鬼叫你們投票選我?

位於美國大峽谷附近的「熊耳國家級保護區」,是多個原住民族的聖地,區內有十萬個考古遺址,大量土著岩刻壁畫和洞穴等文物;至於猶他州的「大階梯國家保護區」,則有許多恐龍化石遺跡,其煤礦蘊藏量亦是全美之冠。

難怪,此行政命令一出,美國民間即形容特朗普此舉是「美國史上最大的保護區消滅行動」。

美國沒地建屋嗎?顯然不是;美國年輕人上不到樓嗎?情況沒香港嚴重吧。特朗普在國家土地供求充足的情況下,大筆一揮,收回貴重土地,為了礦藏,還是甚麼原因,不得而知,但這種民主霸氣,我們卻半點都學不上。

反對派常說要效法英美,年年月月往華盛頓面聖交流,對於美國總統這種瞬間收地的民主獨裁,請問他們又是如何評價?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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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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