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違法「佔中」三周年
寫在違法「佔中」三周年

本文作者為李慧琼/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佔中」三周年了,有兩點最令筆者難以釋懷。第一,「佔中」由提出一刻已經注定失敗,因為是用錯方法,不明白國家的政治。「佔中」是用「自殘」方式去爭取他們心目中的民主,就等如將刀放在自己胸口,若中央不答允要求,就要自殘。自殘當然無法達到目的,反而自傷元氣,更重要是破壞了香港與中央的互信,由此衍生出一連串負面後果。第二,眼見一群青年人因為參與「佔中」而入獄,但「佔中」搞手依然逍遙法外,而搞手的子女亦沒有參與「佔中」。搞手們的虛偽自私,經過三年沉澱,相信市民都清楚見到。 身處「後佔中時代」,市民見到的不僅是搞手們的虛偽自私,還有是香港社會付出的沉重代價。其一是法治制度受到嚴重衝擊。回歸之初,香港政治爭拗不絕,但奉公守法仍然是社會共識。最好的例子是○三年五十萬人遊行,過程井然有序,贏得全世界尊重。但「佔中」鼓吹不守法,宣稱「違法達義」,以政治手段赤裸裸地衝擊法治:反水貨踢篋,違反法庭禁制令、旺角暴亂等,部分人已不再將法律視為規限個人行為的最後底綫,可說是無法無天。 搞手為私利釀社會撕裂 其二是社會被違法「佔中」撕裂。「佔中」搞手堅稱行動目標偉大正確,對於小市民抱怨受害,只是他們蒙昧無知,甚或只為一己私利。對於社會被撕裂,搞手反指是政府「將心門關上、不跟港人溝通」。「佔中」搞手們與普羅市民恍如生活於平行時空,因此,要求搞手們真切反省,思考為何這個社會有一個截然不同的陣營,會對他們的行為如此憤怒,以至他們對撕裂社會到底要負上幾大責任,恐怕只是緣木求魚。 其三是「佔中」散播不守法的思維,鼓動了「港獨」意識的抬頭。部分關心社會的青年人,當要爭取的民主自由目標未曾達到,不是思考如何改變策略,迂迴前行,反而是認定「對話之路已經走盡」,轉走偏鋒,用上最激烈甚至違法的抗爭行動,脅逼管治者就範。這套思維邏輯,助長了「港獨」激進分離勢力冒起蔓延,所以,「佔中」行動往往演變為宣揚「港獨」的平台,「佔中」者明知播「獨」者已違反《基本法》,但仍盲目包庇,甚至曲綫鼓勵,容許有關人等在遊行隊伍內高舉「港獨」旗幟及標語。這些舉動只會刺激中央的神經綫,換來更強硬回應。 三年過去了,「佔中」犧牲了香港法治,加深社會撕裂,助長「港獨」思潮,令社會付出沉重代價,但「佔中」搞手不但沒有反省錯誤,仍然繼續顛倒是非,令人氣憤。 筆者只能期望我們的年輕人明辨是非,通過多角度去分析事情,而泛民溫和派只有與激進派切割,加上社會各界放下仇恨及偏見,香港才有出路。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7年10月4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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