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防騙
電話防騙

本文作者為香港菁英會公關及傳訊委員會副主席、教育工作者梁思韻

俗語有云:「橋唔怕舊」,騙徒手法卻舊酒新瓶,換湯不換藥。有人被自稱入境處或內地官員騙去數百萬;有人心急救親友,不問詳情直接把錢存到歹徒戶口。網上及電話騙案近年肆虐橫行,手法也層出不窮,單是上半年商業電郵騙案已有4億多港元。

警方於今年7月設立反詐騙協調中心,讓市民舉報及查詢,估不到試行的兩周已成功截630萬騙款。這類網上及電話案件,讓人聯想到詐騙和滋擾行為。除了詐騙案,相信大家一定收過不少推銷電話及電郵,每天幾個,「先生使唔使借錢周轉?」「小姐有個好好的美容療程介紹你。」不是推銷美容產品就是金融機構低息貸款,雖然香港政府早於2007年定立《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讓市民可登記拒收商業電子訊息,減少滋擾。

但條例範圍並不包括「人肉來電」,曾有統計調查發現,推銷商每月撥出過億次銷售電話。大家生怕真有緊急事,不得不接陌生電話,若真接到煩人推銷或可疑來電,卻苦無投訴之門。

雖然防詐騙協調中心有助市民針對不明來電或電郵查詢,但如何減低不必要滋擾呢?根據外國資料顯示,實名登記電話號碼有助減少匿名來電,亦有助加快破案速度。根據現行法例,香港購買電話卡是不用登記個人資料,在多個地區和國家,如:台灣、新加坡等也需實名上台。在消費自由便利和監管制約中如何取平均點確實是頭痛問題。另外針對真人來電推銷,政府應立法監管來電推銷商業機構,最基本讓市民有拒絕接收資料途徑。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 2017年8月9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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