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的代罪羔羊
佔中的代罪羔羊

「算命嘅同我講,我呢條命係一將功成萬骨枯」。《無間道》的經典對白,道盡過去江湖的腥風血雨,為成為所謂的「大佬」,犧牲自己人及對手的血汗亦在所不惜。這,又何嘗不是港獨派人士的上位之路……

時光回到2013年,當時佔中三子為達政治目的,以「愛與和平」為偽裝,策劃及鼓動小數反社會及部份緊張香港前景的人士非法佔中。為求站於道德高地,爭取市民同情,誓神劈願表示事後必承擔刑責,以示捨法取義的「情操」。到2014年9月,眼見學聯及學民思潮發動的「重奪公民廣場」勢如破竹,起初雖假惺惺表示要守護學生,最終還是提早啟動佔中,「騎劫」學生運動,學生被用作佔中的先頭兵。3年過去,自首戲碼演罷,對承認責任、擔負刑責依然是「聲大大,無貨賣」。

他們想以佔中的氣勢改變政治版圖,2015年區議會選舉有約60名「傘兵」參與。然而,因佔中而冒起的傘兵,卻因自知有違法理,大部份市民對佔中深惡痛絕,而在參選期間避談佔中角色,甚至對有否參與含糊其辭,淡化政治立場,收起雨傘,最終有8名傘兵蒙混過關,成功當選。

違法佔中大贏家要算是香港眾志的黃之鋒,佔領期間,他被《時代雜誌》描述為「抗爭的臉孔」而「揚威國際」,2015年更以佔中領袖的姿態,登上《財富》全球50位傑出領袖的第十位;時任學聯秘書長羅冠聰,憑著佔中所累積的知名度當選成為現屆立法會議員;另一位學聯代表周永康已遠赴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升讀城市設計及社會科學碩士,將承擔責任拋諸腦後;同為傘兵的游蕙禎及梁頌恆在佔中後先聲奪人,創立首個傘後組織青年新政,若不是不懂潔身自愛,現在可能還是我的同事,惜現在仍無改「自己禍闖,市民埋單」的劣根性,寧願眾籌益律師,都不願支付訟費和交還議員薪酬。

無獨有偶,因旺角暴亂而一鳴驚人,呼籲支持者「抗爭無底線」的梁天琦,因官司纏身,害怕失去自由,大改口風表示做事要有底線,但其「英勇事蹟」已足夠為他贏得哈佛大學的碩士學位;主張「勇武抗爭」,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旺暴策動者,未曾獲本港大學錄取的黃台仰,亦已得到報酬,獲英國牛津大學取錄入讀哲學證書課程。這批港獨、自決的推手,破壞社會活動的主事者,多年來仍未「落鑊」,彷彿有雙無形的手,以各種不為人知的手段保護他們,好讓他們爭取時間,逃避刑責,各奔前程。

有人從混亂與破壞中得益,自然有人要負出代價。在所謂港獨領袖名成利就的同時,其餘參與遺法者卻陸續收到檢控,試問又有誰可憐呢?截至2017年2月,因佔中而被拘捕的有1,003人,216人正進行或已完成司法程序,共有12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當中81人被定罪,刑罰包括監禁、感化令、社會服務令、戒毒所治療令、罰款等。社會至今仍正在為佔中埋單,社會撕裂、警民衝突、親朋因政治觀點不同而反目成仇、香港的國際形象受損、經濟環境受到重創、法治遭到破壞,每一個香港人,都背負著佔中的傷痕。可笑是一班佔中搞手、幕後操盤者依然消遙法外,樂得自在。

也許,正如韓琛在《無間道》中對文首對白的回應:「不過我唔同意。我認為出來行,係生係死,應該由自己決定。」對佔中搞手而言,佔中者的參與純屬個人決定,理應「打死無怨」,與我無關。認清這班殘民以自肥的政客,香港是興是亡,應該由我們自己決定,而不是由只顧主導政治議題,撈取政治資本,以本土、自決為幌子,意圖將香港孤立,賠上整個香港和所有香港人的政客肆意操縱。

原文轉載自《幫港出聲》 2017年6月6日

原圖:文匯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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