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志籌款風波多 從政應堅守誠信
眾志籌款風波多 從政應堅守誠信

由「學民思潮」發展而來的「香港眾志」成立短短個幾月,政見未見傳播幾次、捐款風波卻一再發生。該組織近日在社交網站聲稱接受支票捐款時,竟用上黃之鋒之名。

上次個人戶口收捐款尚未平息,政壇高人慨歎,學生黨在組黨捐款中的幼嫩表現令人瞠目,尤其是屢屢挑戰法律、稍不如意就冠打壓之名,使人對這些激進團體的未來更加憂心。如果真是有心從政,應該「做足功課」,搞清楚是否自己「無知」,而不是張口就說遭人「打壓」。

捐款至個人戶口可能犯法

自宣布組黨後,黃之鋒與其領導的「香港眾志」,就捲入捐款風波。先是組織沒註冊就去銀行開戶、後用個人戶口收捐款,這兩招當然行不通。現在又來一次直接要求把支票寫給黃之鋒。

「眾志」想組黨參選九月立法會,籌集捐款雖然無可厚非,但該組織這種置法律為無物、視規則為透明的恣意妄為,是否在挑戰法律和政治規則的底綫?

組黨開戶籌款一向有清晰的程序,過往政黨包括泛民,莫不按照程序做事。正如香港中小型律師協會會長陳曼琪所說,「眾志」沒有社團或公司註冊,是不能進行公開籌款活動的。法律明言,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安排、組織,或者進行沒有申請牌照的任何非慈善籌款活動,即屬犯法。

可能有人會質疑,是否法例僵化或過於嚴苛。然而,法例的原意是希望市民捐款得到合法使用和保障,亦杜絕有人藉籌款活動做洗黑錢等勾當。雖則我們不能假設「眾志」會有甚麼不良企圖,也總不能貿然為一個民間機構屢屢破例。

別人打壓還是自己無知?

部分社會人士也許會同情「眾志」,認為「眾志」違法收捐款是因為註冊時遇阻,如黃之鋒所控訴的政治打壓云云。但是再細想,如真有政治打壓,何來現在這麼多泛民政黨。

據筆者所知,本港公司註冊規範清晰,普通商業登記快者四、五天,至於非牟利團體如政黨申請的無股份擔保有限公司,一般是三個星期左右。不過,不少申請個案都是按實際情況而需時長短不一,用上近四、五個月時間的個案也十分多。

至於申請銀行帳戶,動輒需時半年甚至一年。如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分享過,包括自己,甚至自己的家人也申請不到銀行戶口;葉劉淑儀的女兒申請信用卡也等了好幾個月。其實這些情況相當普通,一班「眾志」「細路」未搞清楚事件,就自行宣布遭受打壓,不是反而有向相關部門施壓之嫌嗎?

「眾志」信任危機連連

如「眾志」這麼傾心九月份選舉,應該早些申請,而不是事到臨頭,不如意就責怪別人,怪規則。更嚴重的是,「眾志」如此肆無忌憚的違法收受捐款,黑金洗錢隱患尚且不談,該組織誠信問題已備受質疑。難道市民投票給一個帶頭違法的候選人麼?誠信是從政者首要條件,尤其是要接受選舉洗禮的政黨,所有行為更要遵紀守法,不能有污點。眾志帶着一身糊塗帳去參選,市民怎能接受?

也許有人說,黃之鋒和眾志多數還是學生,社會應該給他們一些包容。筆者對此實難苟同,黃之鋒輩是學生不假,但早已參與政治也是事實。既然走上政治舞台,就不要以年輕、不識規矩為自己無知和違法做辯護。最後奉勸眾志,不妨虛下心來,向泛民老前輩請教一下也好啊。莫把無知當個性,須知法律不饒人。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6年05月27日

原圖:政府新聞處、文匯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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