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首日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黎佔中時成日去金鐘坐、親自下場成新聞一部分
【黎智英案】首日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黎佔中時成日去金鐘坐、親自下場成新聞一部分

黎智英案踏入第22日審訊,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最後一日出庭作供,今日(2日)上午接受控方覆問。控方完成覆問後,下午傳召另一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作供。


控方向張劍虹指出,《蘋果日報》開立英文版之目的是引起國際關注,令外國向中國和香港政府作出敵對行為,包括制裁官員,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亦下達編採指示,只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偏黃」的文章及毋須持平觀點。張劍虹均同意。控方續問到,上述黎智英的編採政策一直沒有改變。張劍虹同意。控方再向張劍虹確認,是否從來沒有改變。張劍虹亦同意。


張劍虹又指:「國安法生效後,黎生嘅講法都已經無以前咁露骨,黎生後來的言論比較肯定外國制裁同阻止中國打壓香港民主自由人權的效力,嗰時李平(即楊清奇)提到黎生無再提、好露骨咁話『要制裁、要制裁』咁」。


控方問起,張劍虹在辯方盤問首日被問到「編採自主」,當時張劍虹稱有這個概念,但必須跟從黎智英編採政策。張劍虹確認。控方續指,是否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一直如此,而《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亦從未改變。張劍虹稱「無變更過㗎呢個」。控方其後問到,2020年7月4日,張劍虹在WhatsApp向陳沛敏問起某廣告上有「光時」口號。張劍虹確認。控方指,當時管理層因應《港區國安法》生效曾就「光時」口號進行討論,同日張劍虹曾轉發公司律師的訊息,當中指該廣告的草稿早前經過律師審核,但因應事態最新發展,政府日前發出的新聞稿指「光時」違反《港區國安法》,因此即日起若然有「光時」均不會發布,並會通知同事。張劍虹確認訊息。


惟控方展示3頁《蘋果》版面,分別是在2020年7月5日、8日及23日,該版面的頂部標題為「兩制蓋棺」,而標題右側有「光時」口號。法官李運騰問起,誰負責這一系列的文章報道。張劍虹解釋只要是有關《港區國安法》的文章都會放在這個標題下,而標題的命名是因為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黎生覺得一國兩制玩完」,但張劍虹稱不記得是誰的主意,在標題右側加上「光時」口號的圖片。


辯方昨盤問張劍虹時提到《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蘋果》的編採政策變為「任何文章均不可違反《香港國安法》,張劍虹指此並非口頭指示或「白紙黑字政策」,只是《蘋果》「希望盡量採取啲措施避免踩到國安法紅線」。對於黎智英曾向《蘋果》員工說:「我唔會叫你哋點樣去做」,張劍虹確認黎智英曾說此句,解釋:「黎生冇話你哋千祈唔好違反國安法,咁就冇嘅」,「就算國安法生效後,黎生都無講蘋果日報編採政策要有咩改變」。


下午,陳沛敏身穿米黃色樽領上衣、藍色粗花呢紡織小香風長䄂外套,髮型為深黑色齊陰及肩整齊短髮。她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即陳沛敏丈夫,亦在公眾席旁聽。


陳沛敏確認,她在2021年6月17日因本案首次被警方拘捕,當時她任職《蘋果》副社長,而她其後獲警方保釋,直到同年7月21日再被捕及正式起訴,及後一直還柙。陳沛敏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罪,她早前承認串謀勾結境外勢力罪,而另一罪則存檔法庭,今天則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陳沛敏供稱,她在香港出生及接受教育,大學主修工商管理,畢業後曾在《資本雜誌》及《星島日報》工作,並於1996年加入《蘋果》任職高級記者一職,當時她主要負責本地新聞,「一路晉升,要睇嘅新聞可能就闊啲」 ,例如有機會協助國際新聞,舉例311日本地震等,但她任職副社長後就較少接觸國際新聞。


陳沛敏又解釋,她自2015年起擔任總編輯,但在2016年確診癌症「個時都3期尾,我要做手術、電療、化療……」,所以她請了7個月的病假,重新上班後因身體狀況變差及擔心復發,她向上司、包括張劍虹請示,「我覺得自己可能承受唔到總編輯個壓力同責任」,加上原來的副社長退休,因此她在張劍虹同意下,開始任職副社長一職,「副手啲嘅角色,亦都唔使承受咁大壓力。」控方向陳沛敏確認,她約於2017年起任職副社長,直到被捕當日。陳沛敏確認。


控方集中問及陳沛敏1996年在《蘋果日報》 任職高級記者時,《蘋果日報》是否一份政治性報紙,陳沛敏稱:「創辦人(黎智英)有好鮮明嘅立場,佢支持香港發展民主政制、尊重自由人權依啲價值」,又認為黎智英著重讀者品味,考慮娛樂新聞會否吸引更多讀者。


陳沛敏憶述當年《蘋果日報》除了著重新聞娛樂性,同時著重揭發一些牽涉公眾利益的醜聞。陳舉例指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2003年被揭發偷步買車,與相關政策或有利益衝突。陳沛敏指她擔任高級記者時,與黎智英「無乜交流」、「無乜機會單對單傾計」、「唔係見過好多次」,她亦解釋「我哋做記者通常要外勤出去採訪」。


陳沛敏又指,她在升任總編輯前曾擔任2至3年副總編輯。控方問到在2014年、當年發生「佔領中環」事件,她有否多了機會親身見到黎智英。陳沛敏指「多咗機會」、「可能係一啲會議囉」,指黎智英會「講一啲佢嘅經營理念」,有一段時間黎智英很注重發展網媒,「可能佢有一段時開覺得紙媒已經開始末落」、「好多時要我哋諗啲新聞畫面、諗多啲動畫」;惟陳沛敏不記得開設「動新聞」的具體年份。


陳沛敏供稱,2014年佔中事件發生,《蘋果日報》「佔中報道多咗」,娛樂新聞報道則「少咗」,而佔中期間數個月,《蘋果日報》每日均會報道。而黎智英當時「試過一段時間成日去金鐘嗰度坐」,「親自下場成為新聞的一部分」,「大家都係記者,記者都會想報道,我都覺得我自己都係journalist(記者)」。


陳沛敏指黎智英會透過秘書召開偶發會議,黎智英在會上分享其看法及營運理念,開會時間則「通常就黎生」,但該些偶發會議並沒有任何特別名稱。陳沛敏憶述張劍虹在佔中後期曾「放一個比較長嘅假,好似話身體有啲問題」。


控方問道陳沛敏會否認為黎智英2014年前是一名公眾人物,陳沛敏指:「我會形容佢係一個幾多人識嘅人⋯一個傳媒老闆」,即《蘋果日報》老闆,而2014年佔中事件發生後,《蘋果日報》同事們會認為黎智英在社會活動「企得前咗」。陳沛敏又認為2014年前「我估無咁多國際嘅人認識(黎智英)」,黎智英在2014年後「應該相對出咗名啲」。


控方問起陳沛敏的工作流程,並問到如果早上有記者回報新聞,是誰決定要否發布到《蘋果日報》網頁。陳沛敏供稱,自己基本上負責紙媒,但記者應該會回報給自己所屬組別採主,再由對方決定,而網頁版最高負責人是總編輯羅偉光。


陳沛敏又解釋,羅偉光主要負責網上新聞,而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則主要負責節目制作、管理剪接人員、副刊及《飲食男女》等非新聞內容;陳沛敏、羅偉光及張志偉均向張劍虹匯報。


陳沛敏亦供稱,約2017年至2018年,因為黎智英想大力發展網上新聞,所以《蘋果日報》進行重整,7成記者都是負責網上新聞,餘下3成則可能負責將網上新聞重新寫成適合登在紙本的版本,亦有部份記者的新聞只會登在紙本;陳沛敏又稱因為紙本版面有限,並非所有網上新聞都會刊登在實體版,但「如果係好嘅新聞,梗係會想紙本印出嚟。」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中文大學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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