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城規會通過擬建公屋用地暫修訂為「未決定用途」
【粉嶺高球場】城規會通過擬建公屋用地暫修訂為「未決定用途」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昨日(24日)經過反覆討論後,宣布接納規劃署的建議,順應部分申述,接納把粉嶺高爾夫球場約9.5公頃擬建屋用地,由「住宅(甲類)」地帶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讓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並將在下月接收進一步申述。至於土地餘下約22公頃的土地用途則維持不變,按原建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保育暨康樂」地帶。


對此,香港哥爾夫球會表示極度遺憾。球會在聲明中重申,保持粉嶺「舊球場」的完整性至為重要,反對任何將「舊球場」用作發展房屋的計劃。球會表示,為爭取「舊球場」不被劃作建屋用途,會繼續全力以赴,迎難而上,以確保球場的完整性不受破壞。


一直關注事件的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今日(25日)接受電台訪問表示,城規會的法定程序雖暫時完結,但尚未知會否有團體又因應有關結果,採取司法覆核等法律行動,認為仍存在變數。


被問到是否認同球會的司法覆核質疑當局未有充分諮詢,吳希文指,在一般公眾理解下,入稟狀的質疑屬於合理質疑,但法庭的處理可能會不一樣。他提到,以往只有少數民間團體法律挑戰成功,部分發展工程由於有法律程序而受到拖延,例如當局曾指港珠澳大橋工程拖延9個月,但高球場的發展性質不同,影響時間要視乎情況而定。


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曾表示,環保署審批環評報告時存在程序不公,並於上周五(21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境保護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並申請暫時擱置決定。吳希文表示若哥球會勝訴,政府需要重做環評報告,他關注上月底通過的環評條例修訂決議案,將需要就環評的項目規模面積下限,提升到50公頃,粉嶺高球場項目未必受條例規範,屆時政府雖然不須重做環評,但在推展項目時,有可能觸發額外法律問題,冀政府可以再作解説。


而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日頒布書面判詞,以書面形式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直至案件聆訊為止,聆訊將排期於8月中進行,現有待各方律師通知法庭檔期才可確實日期。


另外,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今日出席北區區議會會議後表示,高球場32公頃土地在3年前曾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香港哥爾夫球會,租約將如期在8月底終止,地政總署屆時會將土地交予康文署管理。他又指,過去一個月曾與康文署及球會的代表到場考察,討論交收工作。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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