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的士司機王國樑4年前涉嫌在Facebook發帖指「唔好傳!千祈唔好傳」,並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及相片,違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他今日(18日)承認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質疑王是明知禁制令的存在才會發布「唔好傳」的訊息,其法律代表則解釋指他只是直接複製他人的訊息。法官考慮其求情陳詞後,判囚28日,緩刑12個月,下令王需向律政司支付2.5萬元訟費。書面判刑理由將擇日頒布。
申請人為律政司,答辯人為王國樑。事緣於2019年,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被人於網上非法披露並廣泛發布,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起頒發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起底」警務人員。而2019年11月11日發生西灣河警員連開三槍事件,涉案警員及其家人獲批匿名令。
王國樑(Eric Wong)在2019年11月11日於Facebook發帖稱「唔好傳!千祈唔好傳」,然後在帖文附載涉案警員的名字、警員編號、住址,警員妻子的手機號碼,警員大女兒的姓名、手機號碼、Instagram帳戶、學校、班級等。王國樑於2020年1月9日因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被捕,在警誡下指他忘記他是否曾發帖但承認他是Facebook帳戶的唯一使用者,並明白有關禁制令。警方發現王的手機內另有6張警員及其兩名女兒的照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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