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2019年於理大外參與暴動 19歲被告認罪被判入教導所
【反修例風波】2019年於理大外參與暴動 19歲被告認罪被判入教導所

2019年11月,警方圍封被暴徒佔領的理工大學後,有大批示威者到尖東及紅磡一帶聚集,引發激烈衝突。一名當時16歲的男生早前承認暴動罪,法官林偉權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判處教導所令,指2019年反修例事件起初以和平示威為主,後遭祟尚暴力人士脅持,令合法性質脫軌。不少年輕人在未經深思熟慮下參與非法集結和暴動,考慮到教導所拘留期可長達3年,與被告刑責匹配,亦對社會及其個人更有利。


現年19歲被告鄭梓顥,承認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工大學、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林官判刑時指出,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作出暴力行為,但他明知當時處於暴動現場,仍然要參與其中,即使他沒有帶領、鼓吹或號召他人參與暴動,其刑責亦不輕。


林官又指,考慮到被告現時僅19歲、案發時16歲,而教導所拘留期可長達3年,而一般而言會拘留18個月及後接受3年監管,林官認為與被告的罪責匹配。判決結果無論是對社會和被告而言,都勝過判監,終判處教導所令。


案情指出,警方自2019年11月17日約晚上7時起封鎖理大各出入口,其後大約200至300名示威者在暢運道近科學館道一帶聚集,並以雜物堵路。數十名示威者亦於理大近鍾士元樓外的平台設置投石器,及有人手持弓箭等武器,示威者又不斷攻擊漆咸道南與柯士甸道交界的防暴警和水炮車。翌日凌晨約4時半,警方決定在理大暢運道入口外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並發出警告,而示威者仍然使用汽油彈、磚塊、箭等攻擊性武器攻擊警方。


約一小時後,警方開始沿科學館道推進,示威者逐漸退回理大內,約20名示威者以汽油彈焚燒理大入口,以阻礙警方推進。至近5時半,警方在科學館道近暢運道交界作出拘捕行動。鄭當場被捕,他當時身上攜有手套、頸套和防毒面罩。


同案認罪被告陳浩漁(20歲)、黃雅穎(19歲)、馬健文(20歲)早前亦已被判教導所令。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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