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光城者」6人認「串謀恐怖活動」等控罪 5月25日求情及判刑
【反修例風波】「光城者」6人認「串謀恐怖活動」等控罪 5月25日求情及判刑

組織「光城者」涉嫌策劃在法院大樓、港鐵等公共設施進行炸彈襲擊,主腦「連儂哥」今日(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另5人則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案情透露主腦負責全盤策劃、招募參與者及製造炸彈,希望透過引爆炸彈以引來社會迴響及國際關注,發洩對政府的不滿,計劃事後離港遙距控制組織。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決定為其中3名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案件至5月25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本案6名被告依次為郭文希(20歲)、何裕泓(19歲)、歐文(21歲)、陳綽軒(17歲)、羅啟穎(17歲)及蘇穎貞(20歲)。6人均沒有案底,郭文希去年承認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教導所。


6人被控的「串謀恐怖活動罪」指,他們於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間,在香港一同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主腦何裕泓承認此罪,其餘被告否認此罪。


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指,他們於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5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非法及惡意一同串謀與陳凱量及其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除了何裕泓外,5名被告均承認交替控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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