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林卓廷等3人涉逼人刪相罪脫 律政司不服定罪提上訴
【反修例風波】林卓廷等3人涉逼人刪相罪脫 律政司不服定罪提上訴

律政司近日就12名涉反修例案件但被裁定罪脫的被告,分3案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當中包括涉嫌在2019年7月6日屯門遊行期間,要求市民刪去涉及示威者的片段及照片的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網媒記者曾煖熙;另外兩宗理大衝突案共9名罪脫被告,則涉嫌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現時暫無聆訊排期。


據司法機構文件顯示及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稱,已經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就林卓廷及曾煖熙,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的罪名不成立的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早於上周五(27日)以案件呈述方式,就涉及不誠實取用電腦和刑事損壞兩罪的女社工鍾凱研,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林卓廷、曾焌熙及鍾凱研涉嫌在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要求曾拍攝示威者大頭照的男子刪相,早前經審訊後林卓廷、曾焌熙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鍾凱研被裁定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兩罪皆不成立,只有曾焌熙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


另外,律政司再於本周一(1月30日)就兩宗理大衝突案的9名罪脫被告,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其中,23歲大學女研究員歐育婷被指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參與暴動,早前被裁定罪脫。法官裁決時指,歐被捕後曾到醫院接受治療,醫療報告顯示有中度脫水,支持其曾多次肚瀉及嘔吐的說法,故認為她有可能是前往醫院途中不適的無辜途人。


同樣涉在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的8人,蔡希霖(20歲,學生)、周浩泓(21歲,學生)、葉自傑(23歲,學生)、羅曉峰(32歲,教師)、麥俊彥(18歲,學生)、彭永強(31歲,地盤工)、鄧子健(22歲,學生)、杜俊興(31歲,侍應),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裁決時指,沒有證據足以推論他們8人曾參與非法集結,亦不能排除他們是無辜過路人的可能性。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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