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律師行女文員2019年參與10.1尖沙咀暴動,早前罪成被判監4年9個月,現正服刑。女文員另再於「佔領理大」初期突圍被捕,今早(27日)於區域法院再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理大內暴動交替控罪則被撤銷。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判刑。
被告方穎雯今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期間有示威者聚集在理大擲物堵塞周邊道路、破壞校園設施、與警方對峙等。警方同月17日晚起封鎖理大各出入口,被告方穎雯在內大批示威者在內留守,於校園內的不同位置存放不同化學物品,架設路障,向警方投擲大量汽油彈和射箭等,警方「銳武」裝甲車推進期間被多枚汽油彈擊中著火焚燒,有警員受傷。
翌日下午1時半左右,被告在內約100名示威者從正門突圍,於暢運道架設傘陣,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示威者折返時警方截停了18人,其中女警撲跌並制服被告,其餘人逃回理大。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