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風波】批Google犯非常低級錯誤、倡用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梁美芬:動用立法會有一點抬高了他們
【國歌風波】批Google犯非常低級錯誤、倡用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梁美芬:動用立法會有一點抬高了他們

近期的國際體育賽事在播放國歌環節接連發生錯誤,播放了一首與反修例風波有關的歌曲,賽事主辦方解釋是因為在Google搜索時下載錯誤歌曲所致。政府早前向Google公司要求將香港正確的國歌即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置頂,被對方以「無法控制演算法」為由拒絕。特區政府及香港各界人士高度關切事件,其中立法會議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要用司法途徑解決這一問題。


對於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考慮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Google代表到立法會作出解釋,梁美芬接受深圳衞視直新聞訪問時說:「我自己認為現在不必要用立法會,動用這種資源,有一點抬高了他們,因為Google這次犯的錯誤是非常低級的錯誤。」


梁美芬清晰表明解決相關問題需依靠司法路徑,首先是申請法庭的禁制令,禁止Google公司繼續在相關平台發布違法信息。然後以違反《國歌條例》為由起訴Google。梁美芬指出Google公司在互聯網平台發布錯誤的國歌,已經符合《國歌條例》中對「發布」行為的定義,即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訊,包括講話、書寫、印刷、展示通告、廣播、於屏幕放映及播放紀錄帶或其他經記錄的材料;及向公眾分發、傳布或提供。而且在特區政府已經作出警告的情況下,還繼續錯誤的行為,在法律就構成「惡意」,是可以從重處罰。她指,目前《國歌條例》的罰款分為5級罰款,最高是5萬塊港幣及監禁3年,如果Google公司不聽勸阻,被判定為惡意、故意,那絕對有機會被重罰。


梁美芬同時指出,《港區國安法》寫明不能煽動、挑撥、涉嫌分裂祖國的行為,事件中涉及的反修例風歌曲就是在煽動分裂祖國,Google公司已經有可能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對於近期頻頻有海外公司、團體用國歌做文章,梁美芬認為這是一種政治挑釁行為,早前美國有些平台也發生過類似行為,她會發律師信給相關平台的美國總部,叫停相關公司的不法行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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