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政界齊指外國大律師不應參與國安案件審訊 譚耀宗: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 黃玉山:外國律師如未能充分理解國安法或違立法原意 梁美芬:可能引起「政治尷尬」
【港區國安法】政界齊指外國大律師不應參與國安案件審訊 譚耀宗: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 黃玉山:外國律師如未能充分理解國安法或違立法原意 梁美芬:可能引起「政治尷尬」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早前獲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為代表。律政司前日(22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明日(25日)將會處理上訴申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他認為外國大律師不應該參與國安案件審訊,這樣是扭曲了立法原意,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全國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黃玉山亦表示,如海外律師未能充分理解國安法,則有違立法原意,人大常委會有機會釋法。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


譚耀宗向傳媒稱,他認為海外大律師是不應該參與國安法的審訊,因為國安法是人大常委會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而制訂的法例,是大陸法系的一部分,與香港的普通法是有不同的。他又指出,相信海外大律師並不了解國安法有關內容,個人完全認同律政司一方的意見,尤其是牽涉外部勢力的案件更加敏感,因此原則上認為任何國安法的案件,都不應由海外大律師參與。他認為,如果人大常委會發覺國安法的原意被曲解,受到挑戰,是有權透過釋法去糾正錯誤。


譚耀宗補充說,按照現時議程,人大常委會下一次會議是在12月下旬,如果常委會認為有需要,可以在議程上加入釋法相關事項,一切視乎需要,現階段沒有其他消息補充。被問到以大陸法系的國安法解釋,凌駕於香港法院的觀點,會否影響香港在國際上的普通法地位,譚耀宗稱不認為有特別的影響。


黃玉山表示,世界上有兩大法系,中國是實行「大陸法」,《港區國安法》亦是基於「大陸法」撰寫,而英國則實行「普通法」,他認為英國大律師的「普通法」背景,對於「大陸法」未必有充足理解。而且《港區國安法》是以中文撰寫,由懂得中文的律師出庭較為合適。


黃玉山指出,國際上涉及國安的案件,很少會由外國律師來做。如果外國律師因法律背景,有機會未能充分理解國安法,則有可能違反國安法立法原意,有關方面有責任釐清,「有可能人大常委會需要釋法」。因此,黃玉山認為終審法院應該要小心處理。


另外,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亦表示,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不宜有外籍律師參與,否則會產生利益衝突,而且相關案件會牽涉不少國家機密,可能會引起「政治尷尬」。


她說:「審理涉及《國安法》案件、特別是指控有機會涉及外國勢力,我認為如果有外國籍律師參與是有利益衝突問題,亦有絕大可能性干預這案件審訊,會令將來甚至兩個或更多國家利益分歧,造成對案件不公。《港區國安法》也說得很清楚,如果一宗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在解釋及執行上有不清晰地方,最終解釋權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家對於《港區國安法》如何解釋,我相信是會很堅持,因為整個立法中,如果當日認為寫清楚,但原來香港是覺不夠清楚,是不排除有機會釋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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