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浸會大學視覺藝術系學生於2019年聖誕節,在旺角朗豪坊外被搜出1罐噴漆,事隔2年後被控。經審訊後,裁判官施祖堯今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拒絕信納被告供稱用以製作藝術品,裁定被告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14日上午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23歲被告陳家浩,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旺角朗豪坊上海街入口外,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施官裁決時引述被告供詞指,涉案噴漆會用於木板上製作藝術品,然而其供詞前後不一,問及是否需要打磨時回應含糊不清,有關鍵矛盾,故不信納。施官考慮到當日下午4時許,有示威者在朗豪坊內叫口號,被告5時步出朗豪坊,被搜出噴漆,身上還有一個防毒面罩、一副泳鏡、手套和頸套,被告雖然是視藝學生,但毋須使用暗黑鏡片的泳鏡和頸套,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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