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11男女金鐘暴動罪成 9人判囚3年半、兩青年判入教導所
【反修例風波】11男女金鐘暴動罪成 9人判囚3年半、兩青年判入教導所

2019年9月29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多人被控於金鐘政總外參與暴動,涉案11名男女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全部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其中9人今在區域法院各被判監3年半,案發時分別18及16歲的2人則判入教導所。法官姚勳智明言,暴動是嚴重罪行,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但被告背景良好有悔意,以及並非牽頭角色,酌情下調量刑起點。法官並寄語被告不要放棄自己,獲釋後報答家人回饋社會,「好好過生活,好好工作」。


11名被告依次為為24歲張偉青、21歲學生張凱欣、26歲電腦技術員張銘彥、21歲學生林卓軒、28歲文員馮浩軒、21歲學生何滿恒、21歲學生鄭曉容、19歲學生梁文洛、24歲謝梓健、24歲學生李穎欣和24歲學生蘇家玉。各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除林卓軒及梁文洛被判入教導所外,其餘被告各入獄3年半。張銘彥及謝梓健因疫情今無到庭,但同意在缺席下繼續進行判刑。


辯方求情指,各被告背景良好,在本案中無直接使用暴力的行為,他們案發後非常後悔,其中被告李穎欣鄭重向市民和警方道歉,她發現懷有身孕,一度打算墮胎,最終接受在獄中生產。辯方並透露她患創傷後遺症,但不放棄學業考獲良好成績。


法官判刑指,本案參與人數眾多,使用暴力的程度高,有人投擲汽油彈及破壞政總水馬,同時有縱火、刑事損壞發生,造成一定財物損失。法官續指,暴動維持了一定時間,若非警方介入後果更嚴重,已對政府與市民的關係帶來負面影響,又言示威者擺佔路面妨礙了其他道路使用者。不過法官考慮到各被告非有預謀行事,只為協助角色,刑責相對低。加上全部人無刑事定罪紀錄,在審訊中承認不少案情節省法庭時間,案件距今接近3年,期間有不少壓力,故將量刑起點適當地下調至判囚3年半;較年輕的2人則接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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