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信和中心兩間夾公仔店前年被食環署控告無牌經營,九龍城裁判法院於去年初裁定夾公仔店毋須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故不受防疫禁令所限,毋須停業可重新營業。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諮詢法官意見。黎婉姫法官今日(24日)頒布判詞指,夾公仔店並不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中「娛樂」的定義,順理成章地涉案兩間店舖便不是條例規管的公眾娛樂場所,駁回律政司的上訴。
涉案的公司是Claw Boss Limited,案發時為信和中心閣樓及2樓兩個約400呎舖位的經營者。食環署於2020年1月22日到該兩個舖位巡查,發現兩舖合共有32部夾公仔機,其後票控該兩舖沒有依從《公眾娛樂場所條例》領牌經營。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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