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浪潮期間,多人涉嫌在淘大花園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雷射筆等武器。一名涉案的20歲男生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本案涉及不同政見人士之間的衝突,形容情況危險,隨時可演變成暴動,被告身穿黑衣身處現場,具有危險及嚴重性,但考慮到辯方求情及報告建議,判其入勞教中心。
被告李家樑(20歲,學生)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牛頭角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1樓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案情指,當日有親建制人士在牛頭角淘大花園商場聚集,揮動五星旗及高唱國歌等。約一小時後,有黑衣示威者進入商場,雙方疑發生衝突。警方其後接報到場,並見有黑衣人涉包圍一名女子並阻止她離開,於是介入當中及截停被告。被告警誡下稱「頭先有班揸國旗嘅人圍住我」。
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時僅18歲,此案認罪時沒有案底,他受媒體影響和對法律無知犯案,現時已知錯。被告原本成績不錯,希望盡快完成更生繼續學業,獲家人支持;報告則顯示適合判他入院舍。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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