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大律師吳靄儀、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歌手何韻詩、嶺南大學前學者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涉嫌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基金註冊。6人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他們早前否認罪,今(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案件於9月19日進行審訊,暫定5天審期,並預留2天半作結案陳詞。
傳票控罪指,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及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為名為「612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定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第5(1)條的規定。
辯方今日在庭上指,早前收到控方20箱文件,但文件並無交代當中甚麼證據指向控方為何認為「612基金」為社團,以及各被告為何為社團骨幹成員。辯方認為控方最低限度應解釋這兩項議題,期望控方可以在8月底提交的開案陳詞中有更針對性回應。
另外,案件上次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羅官當時批准本案以中文審訊,並容許辯方作法律陳詞時使用英文。案件現時交由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接手作審理,嚴官表示不希望自行翻譯辯方陳詞,表明裁決時不會中英夾雜。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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