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留意到近日有人透過不同途徑,宣傳及鼓動他人,在6月4日到銅鑼灣維園一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強調警方至今未收到任何人申請在當日舉辦公眾集會,會留意有否激進分子作出類似恐怖襲擊的行為。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廖珈奇今日(2日)表示,因應過往多年六四有大量人群聚集,去年警方基於疫情禁止舉行,但仍有市民嘗試挑戰法律底線甚至以身試法,警方對有相關宣傳及鼓動十分關注,強調即使市民是自己一個人,與其他人身處同一地方,而大家有共同目的表達訴求,都算是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5年。
他又指,過去法庭有案例顯示,一些並非身處現場,但透過任何媒介或途徑,宣傳或鼓吹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都會構成犯罪行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或挑戰法律底線,警方在當日會調派適當人手,有需要時會果斷執法。
被問到市民在當日身穿黑衣,在銅鑼灣一帶或其他地方,燃點蠟燭悼念六四死難者,或者在網上悼念是否違法,警方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廖珈奇回應指,目前難以一概而論,市民毋須過度擔心或揣測。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警方Facebook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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