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的建議,將終審法院一名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及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的任期延續三年。
獲延任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為來自澳洲的甘慕賢法官,任期將由今年7月29日開始;至於獲延任的非常任香港法官則為司徒敬法官,任期將由今年9月1日開始。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和副院長賀知義,今年3月辭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兩人是根據英國與香港回歸當年協議委派來港。除2人外,香港尚有10名海外法官,其中6人來自英國,3人來自澳洲,1人來自加拿大。其中甘慕賢與另兩名澳洲法官紀立信及范禮全,早前已表明不打算辭職,而來自加拿大的前首席女大法官麥嘉琳,也表明會繼續留任。
餘下6名非由英國最高法院委派的英國法官,其中5人:賀輔明、范理申、岑耀信、廖柏嘉和郝廉思,已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會繼續留任。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原圖:司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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