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台灣《蘋果日報》仍然營運、質疑易借台灣平台發煽動文章、法官拒《蘋果》主筆馮偉光保釋
【港區國安法】台灣《蘋果日報》仍然營運、質疑易借台灣平台發煽動文章、法官拒《蘋果》主筆馮偉光保釋

筆名「盧峯」的《蘋果日報》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馮去年12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畢陳辭後即日拒絕,今(19日)頒布書面理由,指馮偉光擔任影響力巨大的《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一職,以及用筆名「盧峯」為《蘋果日報》撰文,反映其堅定不移的態度,而且《蘋果日報》在台灣仍然營運,馮很容易可以繼續利用台灣平台發表煽動性文章,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杜官在書面理由中指出,馮偉光以筆名「盧峯」於2019年9月12日為《蘋果日報》撰寫社論,表示:「市民日日提心吊膽,不知何時會被身份不明的人(有可能是休班警員)用伸縮棍毆打,以及被困在地鐵站數小時未能得到醫治」。而且自2020年5月起,《蘋果日報》推出網上英文版予非華語人士閱讀,早於2013年辭職的馮偉光則在2020年6月10日重新加入蘋果日報,成為《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


《蘋果日報》英文版在2020年7月18日發布一篇名為《美國會否制裁林鄭月娥?》的英文文章,主張美國凍結資產、拒絕入境,以及制裁為林鄭月娥提供服務的銀行等。2020年10月12日亦有文章指:「日本、澳洲等西方國家遲早需表態立場,禁運技術產品和設備到中國,以阻止中國的經濟和技術增長,而且中國許多軍事和社會控制設備亦是依靠從美國或其他國家進口的零件和技術⋯⋯」。


《蘋果日報》停運後,馮偉光在2021年6月2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準備離港前往英國時被捕。申請方稱,《蘋果日報》英文版讀者人數偏低,而且馮偉光對網上發布的文章沒有控制權,杜官認為馮偉光月薪10萬元卻沒有參與編輯委員會決定刊登哪些文章的說法不合邏輯,而且《蘋果日報》在台灣仍然營運,馮很容易可以繼續利用台灣平台發表煽動性文章,故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馮偉光不會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拒絕其保釋申請。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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