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天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歡迎行政長官接納其推薦,並表示前任主席戴啟思去年8月中辭任委員會委員後,當時的執行委員會曾推薦資深大律師蘇朗年填補空缺,但相隔半年後,即今年2月10日,政務司司長辦公室邀請公會推薦另一位大律師供考慮,公會執行委員會一致決議,推薦杜淦堃出任。
據報道指,本次事件甚為罕見,甚至可能是政府首次推翻香港大律師公會推薦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人選。政府發言人在回覆媒體查詢時,未有回應政府未接納蘇朗年作為新委員的原因,只表示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在諮詢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後委任杜淦堃。
另據報道,杜淦堃在今年1月底就任大律師公會人選,被視為業界中間溫和。蘇朗年在上任公會主席夏博義任內擔任執委,並定期於專欄撰稿論政,不時批評港府,如在2019年6月曾撰文批評警察作風與暴徒無異,同時他多番強調香港普通法制及司法獨立是香港最大資產,並批評外國政客要求外籍法官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職能,是就司法職位空缺的填補、司法人員就服務條件提出並經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申述,以及影響司法人員而可予訂明或可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任何事項,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或作出推薦。
圖片來源: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網頁、香港律師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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