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病假?】立會二讀通過修訂僱傭條例、檢疫及隔離令擬視為病假日 沈運龍批港府卸責:建議動用防疫抗疫基金等承擔相關開支
【有薪病假?】立會二讀通過修訂僱傭條例、檢疫及隔離令擬視為病假日 沈運龍批港府卸責:建議動用防疫抗疫基金等承擔相關開支

立法會今日(16日)首讀和二讀通過《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當中訂明僱員因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規定,例如檢疫及隔離令,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可視為《僱傭條例》下的病假日;另外,僱員如果在有關情況下缺勤,僱主解僱或更改合約條款,並非正當理由,受影響的僱員可提出補償申索。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將議案交付內委會處理修例。但業界有聲音指出,有關修改令本已受疫情影響的僱主雪上加霜,建議政府特事特辦,動用防疫抗疫基金等承擔相關開支。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致詞時表示,新冠疫情為社會帶來影響,透過《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對市民活動作出不同程度的限制,為更好保障僱員權益,政府就《僱傭條例》提出修訂,訂明僱員因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病條例》規定,例如檢疫及隔離令,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可視為《僱傭條例》下的病假日。修訂條例亦訂明,僱員如果在有關情況下缺勤,僱主解僱或更改合約條款,並非正當理由。


羅致光表示,修訂條例亦訂明,僱主在發出書面要求後的指定期限屆滿時,如僱員未有提供充分醫學理由,而未能遵守「疫苗通行證」計劃的接種疫苗要求,同時未能出示已接種任何政府認可的新冠疫苗的證明,並非不合理解僱,強調有關修訂並非鼓勵僱主解僱,只是免除僱主因為僱員無合理原因而沒有接種疫苗的不合理解僱責任。


對於有關條例修訂,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秘書長沈運龍認為,條例修訂令僱主不但要面對疫情上生意的衝擊,人手的不足,甚至在難以確保所有僱員染疫真確性下,繼續承擔病假工資。他批評港府現在完全卸責給僱主,罔顧僱主的辛酸,根本沒有擔當起抗疫主體責任。


沈運龍指出,很多公司的僱員因居家隔離、確診沒有上班,生意基本上在疫情下是苟延殘喘、奄奄一息的狀態,但是港府完全沒有體諒疫情下中小企的艱難。他指若僱員有醫生證明染疫病假,絕對是沒有問題亦沒有爭議的空間的,惟快速陽性症檢測結果容易透過可樂、橙汁等偽造,僱主難以分辨真偽,甚至社會有人因大量同事確診放假而工作量大增,在網上抱怨「很想確診」。


他舉例,若有清潔公司1000名員工中,300人自我呈報快測結果是陽性,那清潔公司相信都要倒閉了,不但不能按照合約提供服務,亦不知道這些呈報的真偽,甚至還需要繼續病假工資,為避免違約,還需要另外判請人手,僱主根本不可能承擔。


沈運龍認為,只要是疫情引起的病假或缺勤,是公共衞生的責任,並非僱員福利,建議政府特事特辦,透過防疫抗疫基金或重推「保就業」計劃,為因圍封強檢、隔離檢疫等而無法上班的僱員,提供資助和補貼,否則疫情持續下,勞資雙方最後只會是兩敗俱傷。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3
好正
0
心心眼
0
好好笑
1
令人傷心
0
嬲爆

評論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Excellent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Excellent

      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