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民主派「初選」案辯方律師丘律邦阻差辦公罪成下月判刑 官擬判處即時監禁
【知法犯法】民主派「初選」案辯方律師丘律邦阻差辦公罪成下月判刑 官擬判處即時監禁

民主派「初選」案辯方律師丘律邦,被控去年在法院外「阻差辦公」,經審訊後,裁判官鄭念慈前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被告阻差辦公罪罪成,案件將押後至3月2日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鄭官強調打算判處即時監禁,被告續准保釋候判。

鄭官裁決指,「初選」案涉多個知名人士,法庭有數百人排隊旁聽,警方有權設立封鎖區。雖然被告身穿西裝手持文件,外觀符合律師打扮,但警員不能憑此肯定被告的律師身分,故要求他出示律師證明文件是合理。

鄭官又認為,被告被要求出示證明文件時,已質疑警方設封鎖區的權限,卻沒有解釋警方為何沒有權設封鎖區,若他一早出示文件便可獲放行。辯方早前指出,事件只持續了約兩分鐘,時間不長。惟鄭官指警員的要求簡單,即使事件只持續了2分鐘亦不算短,阻礙了警員執法。鄭官亦不接納被告是真誠相信警方沒有權查看他的律師證明,被告曾指會向法官投訴警員,必然增加對警員的壓力,認為被告是全心全意為難警方執法。

民主派「初選」案在去年3月提堂時,保釋聆訊歷時近40小時,警方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設封鎖區。期間有份負責案件的辯方律師丘律邦,向警員表示希望進入法院參與審訊,警方要求他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惟丘律邦拒絕,又質疑警方無權封鎖法院,其後他被警方控告「阻差辦公」。丘律邦原本被控3罪,包括「故意阻撓警務人員」、「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控方其後就第2及第3條罪名不提證供起訴,控罪獲撤銷。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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