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一批網民發起「光復屯門公園」遊行,一名大專男生,身穿黑衣並穿戴防護裝備與警方對峙,隨後被捕。他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今天(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入更生中心。裁判官施祖堯指斥被告在警方多次警告後仍沒有離開,等同支持及鼓勵現場人士。
案情指,案發當天屯門遊行獲批不反對通知書,惟有示威者在下午遊行開始後偏離路線,並在杯渡路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集結。警方到場設立防線,集結人士則向警方叫囂及用雷射筆發射強光。期間被告身穿全黑衣裝束、配戴防毒面具及護膝站在示威者的前方。警方多次舉旗警告並採取驅散後,終在錦薈坊附近拘捕被告,並在其身上搜出護膝、黑色口罩等裝備。
現報稱無業的被告唐綽謙(19歲),被控在2019年9月21日於新界屯門杯渡路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案發在示威運動的高峰期,現場的集結持續擾亂公眾秩序,增加暴力衝突出現的風險,而且有人叫囂及照射雷射筆,反映部分人情緒高漲,被告在警方多次警告後仍未有離去的意欲,屬支持示威者的行為,可致現場情況迅速惡化。
不過,施官接納被告當時沒持攻擊性武器,案件並非最嚴重的一類,加上被告自小有學習困難,曾有自殘經驗及心臟亦出現問題,報告亦指更生中心可糾正被告的違法行為,有助被告奉公守法,逐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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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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