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凌晨,大批反修例示威者包圍觀塘警署,一名自稱網媒記者的男子在現場拾獲並袋起兩枚經已使用的海綿彈彈殼,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他否認控罪受審,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被告鄭偉成(35歲,現職地盤工人)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香港九龍觀塘將軍澳道與鯉魚門道交界無牌管有彈藥,即兩粒已使用的海綿子彈彈殼。
裁判官鍾明新判刑時指,被告過往有兩項同類型的定罪紀錄,獲釋不久後再涉本案,單是罰款不能反映案情嚴重性,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鍾官又指,被告沒有真誠悔意,判以社會服務令並不適合。
據庭上透露,被告曾因2015年西貢壕涌製爆炸品案,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罪成,被判囚2年10個月,而在同年「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他又攜有一支辣椒油噴劑,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監6個月,而本案案發時他已服畢所有刑期。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出於無知犯案,沒有想清楚事情後果,又指彈殼已不能使用,可造成的傷害有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85298****49
3年前+85298****49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