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恐嚇】涉送香腸到警校IG發帖「要你哋畢唔到業」送貨員刑恐罪成還押候判
【刑事恐嚇】涉送香腸到警校IG發帖「要你哋畢唔到業」送貨員刑恐罪成還押候判

去年2月有男送貨員在運送司華力腸往香港警察學院途中,拍下訂單相片,再配上「我要你哋全部畢唔到業」的字眼,將相片放上社交平台。他早前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經審訊後今日(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認為案情嚴重,拒絕辯方提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的建議,下令將被告還押至11月24日判刑,期間只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21歲被告楊惠俊,於2020年2月12日,在香港威脅會使警察學員的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們受驚。劉官裁決時,不接受被告只是「戲言」的說法,指他的言論經過思考,又強調他使用涉案帳戶已一段時間,追蹤者人數眾多,必然知道動態內容會透過其他途徑發放至朋友以外的人士,最終被警察知悉,明顯有意圖向警方作出威嚇,而使對方受傷害。


被告在警誡下指,案發時只是「心血來潮寫幾句」及「一時貪玩才放上IG」,惟劉官指出,被告言論的主要基礎是不喜歡警察,顯示他受負面情緒影響,與他為自己開脫的較正面理由並非一致,供詞不可信、不可靠。另外,辯方稱被告當日才知悉會將貨件送往警察學院,但他會憑單執拾貨品,必然知悉內容和地址,加上他在發布動態前將單據折疊,以隱藏發貨人的資料,行為有計劃。


辯方亦稱,被告400多名追蹤者之一的證人吳達強在知悉其朋友,即案發時就讀警察學校的警員柯秉派當日的早餐包括香腸時,以「哈哈」回覆對方,代表他並不擔心柯的安危。但劉官認為,兩者之間沒有抵觸。雖然柯事後沒有向警察學堂查詢食品安全的問題、被告動態的真偽,但考慮到學警不被允許在學堂內四處走動,他沒有即時作出反應屬可理解。綜合以上因素,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圖片來源: 星島日報、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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