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末日】斥壹傳媒將經營決定強行歸咎執法行動 保安局:嘗試轉移責任並對惡意抹黑《港區國安法》
【壹傳媒末日】斥壹傳媒將經營決定強行歸咎執法行動 保安局:嘗試轉移責任並對惡意抹黑《港區國安法》

停牌近3個月的壹傳媒(282)昨日傍晚刊發公告,指其董事會4名董事辭去董事職務,並計劃啟動清盤,當中提到保安局凍結其戶口,令集團無法繼續合法地支付電費、印刷費及員工薪金等,因此決定關閉《蘋果日報》香港業務。保安局今日發新聞稿澄清及反駁,指出有關聲明的言論「嘗試將責任轉移,故意諉過於依法行事的執法部門,並對《港區國安法》作出惡意抹黑」, 認為有必要澄清關鍵事實,以免公眾被誤導。


保安局表示,壹傳媒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宣布離任時,作出「一系列混淆視聽的言論」,提到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提出檢控及採取其他執法行動,又指「不存在執法行動,導致壹傳媒缺乏資金繼續營運而被迫清盤的情況」。


而凍結財產的決定,保安局局長曾兩次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3的相關條文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分別於2021年5月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股份,和黎智英擁有的3間海外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以及於6月凍結與《蘋果日報》出版業務和網上業務有關的3間附屬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約1,800萬港元。


局方強調,於6月發出的凍結財產書面通知只包括上述3間附屬公司,而《實施細則》附表3就可被凍結的「罪行相關財產」有明確定義。有關部門均依法按照程序行使《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所賦予之權力。就資金方面,局方指出壹傳媒2021年5月的公告中曾指集團流動資金充裕,截至2021年3月31日集團尚有流動資金約5.2億港元,可應付該公司由2021年4月起18個月的運作。該公司亦在今年7月披露,公司於4月提前向其前主席及主要股東償還一筆1.5億港元的貸款。


保安局表示,上述情況顯示,並不存在執法行動導致該上市公司缺乏資金繼續營運而被迫清盤的情況;而壹傳媒有限公司將經營決定強行歸咎執法行動,是嘗試將責任轉移,故意諉過於依法行事的執法部門,並對《香港國安法》作出惡意抹黑。


局方又提及,根據壹傳媒過往年報,有關貸款應該尚有相當長的時間才到期,令人不禁懷疑該筆還款是否有意圖欺騙公司債權人。局方又注意到,這一點是財政司司長早前宣布根據《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的事務時,提及的其中一個令人關注的情況。

 

保安局對壹傳媒有限公司有關董事會成員的誤導言論表示遺憾。執法部門會繼續嚴格根據法律處理有關案件,並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希望市民要認清事實,不要被誤導。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政府新聞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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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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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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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d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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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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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own_face::hankey::imp::woman_zombie:的說法
      • +85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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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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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cel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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